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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郑州大学远程教育特色学习中心与海外学习中心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01日 信息来源:继续教育学院

关于建设郑州大学远程教育特色学习中心与海外学习中心的公告

关于建设郑州大学远程教育特色学习中心与海外学习中心的公告

发布人:杨明 信息来源:继续教育学院 发布日期:2020.06.01 阅读次数:14185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服务全民终身学习促进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19〕8号)文件精神,适应我校“双一流”大学的建设需要,促进现代远程教育高质量、高水平发展,进一步规范学习中心管理,强化内涵建设,突出办学特色,经研究,决定筹建郑州大学远程教育特色学习中心和海外学习中心,以“新工科”“新文科”“新医科”发展与国际化合作办学为背景,改革创新远程教育合作办学机制和发展模式。

一、建设要求

(一)基本条件

1.申请单位应具有事业或企业法人资格,具备从事教育或相关服务能力,能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申请单位应拥有相对独立的办公场所,教学管理与服务设施齐备和相对集中,学习环境优良,拥有开展现代远程教育教学管理与支持服务所必需的专职管理和服务队伍。

3.申请单位应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遵纪守法,有相关的教育教学管理经验,能够保证教学服务质量。

4.申请单位应以“学生”为中心,建立自身的学习支持服务体系,形成开放灵活的远程教育办学模式。

(二)具体要求

1.特色学习中心申请单位应能准确把握“新工科”“新文科”“新医科”的建设目标,基于“互联网+”和AI技术、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与学科的深入融合,协同学校改革远程学历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与课程设置,整合一流的师资力量,建设高质量网络课程资源和培训证书课程,建立学历教育与非学历证书培训之间的成果转换和学分互认机制,实现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创新远程教育发展模式,促进继续教育学历+非学历教育的融合发展。

2.海外学习中心申请单位应熟悉国际化合作办学模式,有丰富的开展学历或非学历国际办学合作项目的经验。

二、申请程序

1.建设数量:拟建设3家特色学习中心,“新工科”“新文科”“新医科”特色学习中心各1家,海外学习中心2家。

2.申请材料:拟申请单位应根据建设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包含法人资格、办学条件与场所、管理人员与服务队伍、师资队伍与教学能力、资源建设基础与优势、合作办学特色等),并报送至郑州大学远程教育学院,逾期不再接受任何申报。

3.申报流程: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在听取申请单位工作汇报的基础上,实地考察申请单位的办学条件、师资队伍与办学能力,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签订合作办学协议,并在学院网站上对成立的特色学习中心进行公示。

4.提交时间:拟申请单位应在2020年6月1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要求提交纸质版申请材料(有单位盖章),电子版发送至zzdxcjyb@zzu.edu.cn邮箱。

5.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星华

联系电话:0371-67763223

邮寄地址:郑州市二七区大学北路75号郑州大学南校区教三楼215办公室

郑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远程教育学院

2020年6月1日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20-10-16 17:4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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