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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缴省会高校教师小区(北区)住房测绘费和维修基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年05月28日 信息来源:校工会

关于收缴省会高校教师小区(北区)住房测绘费和维修基金的通知

关于收缴省会高校教师小区(北区)住房测绘费和维修基金的通知

发布人:张承凤 信息来源:校工会 发布日期:2007.05.28 阅读次数:6081

省会高校教师小区(北区)各住户:

为保证房产证办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接省教育系统房屋建设开发公司通知,近期办理产权登记备案证及购买正式房屋买卖合同手续,各购房住户必须交纳房屋测绘费和维修基金,现将收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

1.房屋测绘费每平方米1.36元,按产权登记面积计收。

2.维修基金每平方米35元,按产权登记面积计收。

二.收费时间:

2007年5月29日---5月31日 上午9:30—11:30,下午2:00—4:00

三.收费地点:

新校区综合管理中心622号房间

四、住房面积:1、A组团2号楼1-6层每户115.6㎡;7层93.69㎡

2、A组团3号楼1-6层每户115.61㎡;7层93.70㎡

3、A组团4号楼1单元1-5层96.45㎡;复式168.37㎡、181.44㎡;2-3单元1-6层115.62㎡;7层93.76㎡

4、A组团7号楼每户133.43㎡;

五、交款方式:一律用现金交付。

六、各住户交款时需携带本人工作证。

特此通知。

附件:高校教师小区各户面积

郑州大学教职工住房协调分配工作委员会

2007年5月28日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20-10-16 18: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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