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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高层次人才考核工作的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02日 信息来源: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高层次人才考核工作的预通知

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高层次人才考核工作的预通知

发布人:杨明 信息来源: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0.04.02 阅读次数:10762

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作用,根据《郑州大学高层次人才考核工作实施办法》(校人事〔2019〕12号),现将2020年上半年高层次人才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截止2020年6月30日,合同聘期达到中期和聘期考核时间的学科特聘教授及其他高层次人才。

二、考核依据

1.《郑州大学高层次人才考核工作实施办法》(校人事〔2019〕12号);

2.《郑州大学学科特聘教授岗位设置和实施办法(试行)》(校政〔2015〕36号)、《郑州大学青年拔尖人才选拔培养实施办法(试行)》(校人事〔2017〕14号);

3.高层次人才聘用合同及目标任务书。

三、考核程序

(一)考核对象填写《郑州大学高层次人才考核表》(见附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和汇报PPT;考核表内所填项目、文章及奖项等仅限于以郑州大学为承担或完成单位的。

(二)校内聘用单位对考核表所填内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三)校内聘用单位根据《郑州大学高层次人才考核工作实施办法》(校人事〔2019〕12号),组织考核工作小组,对考核对象考核期内履职情况进行评议,提出考核意见,提交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

(四)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学校考核工作专家组会议,考核对象就考核期内履职情况进行述职答辩(PPT陈述8分钟、专家问辩5分钟)。

(五)考核工作专家组根据履职情况及所在单位意见给出专家组考核意见。

(六)学校审核确定考核结果。

(七)学科首席教授由聘用单位提交考核期工作情况的书面材料并提出考核意见后报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

四、时间安排

(一)《郑州大学高层次人才考核表》(A3双面打印)及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PDF扫描版(考核表相应位置应签字盖章)于2020年4月16日前汇总完毕后,报送至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

(二)纸质材料、PPT上交时间及考核工作专家组会议召开时间,依据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各单位考核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灵活方式开展。

(二)切实做好高层次人才考核工作,坚持实事求是,以目标任务为导向,注重实际业绩和效果,既要严格审核把关,也要考虑高层次人才实际履职情况和发展潜力,切实发挥考核工作的督促引导作用。

(三)疫情防控期间,为疫情防控作出突出贡献并受到省部级表彰的高层次人才,经本人申报、院系推荐确认,考核专家组将作为确定考核等次的优先和重要依据。

(四)在服务国家战略或解决关键卡脖子技术难题方面取得突出贡献的,经本人申报、院系推荐确认,考核专家组将作为确定考核等次的优先和重要依据。

联 系 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67739397

联系邮箱:zzurcb@zzu.edu.cn

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0年4月2日 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20-10-16 17:4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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