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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实验室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21日 信息来源:实验室管理中心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实验室管理的通知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实验室管理的通知

发布人:杨明 信息来源:实验室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2020.02.21 阅读次数:7022

校内各单位: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教育部、河南省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学校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实验室的管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各单位要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增强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坚决服从学校统一部署要求。

2.各单位要对进入学校实验室的人员严格审批,除紧急和必要在实验室开展的工作,尽可能居家办公。

3.进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经各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同意,做好疫情防控措施,方可开展实验,并按“实验室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附件),做好相应防护工作。

4.到实验室开展工作的外地返郑人员及家属均须按照郑州市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先进行居家隔离,身体无异常症状方可进入实验室。工作人员在校期间必须严格落实学校防控工作要求,做好自身防护。

5.有生物实验室的单位,要按照相关生物安全管理要求,确保生物安全。

6.各单位严格做好危险化学品管理、气体钢瓶管理和危险废物管理,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实验室和人身安全。

7. 各单位要随着疫情防控形势不断变化,面对新情况和新问题,密切跟踪、及时分析、毫不懈怠做好各项工作,实验室管理中心将对学校各实验室开展检查,严格落实学校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确保各项工作安全有序。

郑州大学实验室管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实验室管理中心

2020年2月20日

附:

实验室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1.进入实验室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

2.工作中避免人员聚集,不集中开会;工作期间需正确佩戴口罩,同室人员间隔1米以上。

3.掌握并按照“六步洗手法”勤洗手,传递纸质文件前后均需洗手,保持良好的呼吸道卫生习惯。

4.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不使用中央空调系统,加强开窗通风换气。

5.电话等公共物品及公共接触物品或部位要定期清洁和消毒。

6.摘口罩前后做好手卫生,废弃口罩不随意丢弃,应放入垃圾桶集中处理。

7.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及时清理垃圾。

8.工作中若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可疑症状,包括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轻度纳差、乏力、精神稍差、恶心呕吐、腹泻、头痛、心慌、结膜炎、轻度四肢或腰背部肌肉酸痛等,应及时终止实验工作,不可带病上班;若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疑似人员,应要求其立即就医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20-10-16 17:4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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