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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人员招聘公告(派遣至郑州大学音乐学院)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01日 信息来源:人事处

劳务派遣人员招聘公告(派遣至郑州大学音乐学院)

劳务派遣人员招聘公告(派遣至郑州大学音乐学院)

发布人:杨明 信息来源:人事处 发布日期:2020.12.01 阅读次数:46

河南贯恒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员工1名,拟派遣至郑州大学音乐学院,从事教学实践演出助理相关工作。

一、招聘岗位及岗位职责

教学实践演出助理1名:协助做好学院教学实践演出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身心健康,能适应工作需要。

(二)岗位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与所聘岗位相关的专业,应同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2、仪表端庄,举止大方,性格开朗,吃苦耐劳,具有强烈的事业心。

3、具有较为丰富的演出组织实践经验,有视唱练耳专业背景者优先考虑。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行政、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式

(一)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方式。报名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8日;

(二)有意应聘者请如实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

(三)请将下列材料同时发送至报名邮箱:hnghzz@yeah.net;rczx@zzu.edu.cn,邮件主题请按下列规定注明:“应聘岗位+毕业院校+应聘者姓名”,例:“音乐学院教学实践演出助理 + XX大学 + 张X”。

1、应聘人员登记表;

2、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现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扫描件等材料以PDF文档形式发送;

3、与报名表同底版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2寸证件电子照片。照片格式要求蓝底,jpg格式,大小为130*160像素,照片清晰,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

四、资格审查及考核

(一)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将以电子邮件或电话形式通知考核时间及地点。请应聘人员保持电话畅通,并及时查询报名邮箱反馈信息。如因个人原因影响应聘,后果自负。

(二)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应按公司要求补充或者更换,并及时提交,未按期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应聘人员应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按时参加考核,否则视为放弃应聘。所有参加现场考核人员须携带相关材料原件(身份证、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称证书,以及该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材料原件)以供核查。若现场复审材料未通过,则取消考核资格。

五、体检

考核通过人员由河南贯恒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聘用及派遣

考核通过且体检合格者,与河南贯恒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在郑州大学人事处备案后,派遣至郑州大学音乐学院工作。

七、工资待遇

工资、福利等为税前每月5500—6000元左右(含单位和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 黄老师

联系电话:0371-63835858

附件:应聘人员登记表

河南贯恒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日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20-12-01 17: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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