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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俄乌白艺术体育类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25日 信息来源: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关于申报2021年俄乌白艺术体育类项目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及全体学生:

为借鉴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及丰富的教育资源,培养中国紧缺的音乐、美术、舞蹈、体育等领域专业人才,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留金欧[2021]49号文件通知,学校现组织遴选赴俄罗斯、乌克兰和白俄罗斯艺术体育类项目推荐人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

访问学者:3-12 个月(不含一学年语言预科学习)或 15-24个月(包含一学年语言预科学习)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4-36 个月(可含一学年语言预科学习)

二、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音乐、美术、舞蹈、体育类专业,体育类专业重点选派冰雪运动相关专业。

三、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规定留学期间内的学费、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含一学年语言预科学习费用及预科学习期间的奖学金)。

四、申请条件

1. 符合《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50)规定的申请条件。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 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2003年1月1日前出生)。

5. 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 类别条件

(1)访问学者: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或艺术、体育工作者;均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申请时年龄不超过 50 岁(1970 年 1 月 1日以后出生)。

(2)硕士研究生: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硕士一年级在读,申请时年龄不超过 35 岁(1985 年 1 月 1 日后出生)。

7. 申请人需自行联系取得外方院校邀请信/入学通知书。请在申请时将外方院校邀请信/入学通知书与申请材料一并提交。

8. 申请时可暂不提交俄语水平合格证明,被确定为留学候选人后,需参加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的俄语强化培训。留学人员派出后,须先进行一学年俄语预科学习。

五、申请方式

1. 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2. 申请时间及受理方式

申请人与校内受理单位取得联系后,于3月10-31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网报时,“申报项目名称”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选择“俄乌白艺术体育类项目”。申请人于3月22日(星期一)17:30前,分别向学生处(受理本校本科生的申请,综合办公楼209办公室)、研究生院(受理本校研究生的申请,综合办公楼239办公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受理本校教师的申请,综合办公楼546办公室)提交两份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的纸质版相关材料(申请材料要求详见https://bg.csc.edu.cn/DownLoad.aspx?PROJECTCODE=660103)。所有纸质版复印件材料均需院系审核原件后,加盖院系公章。学校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在4月初将书面公函、推荐人选名单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受理个人申请。

3. 应提交的电子资料

(1)内容:理论类专业申请人可提供著作、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等的扫描件;实践类专业申请人可提供代表个人最高水平的作品或作品片段的照片或视频。

(2)格式要求:仅提供一个多媒体文件。文件应可通过Adobe Acrobat、Windows图片和传真查看器、暴风影音及微软Office办公软件打开或播放。建议使用PDF、JPG或MP4格式,大小不超过50M。

(3)提交方式:以电子邮件附件(只接受一般附件,不接受超大附件)的形式发送至 ouyafei4@csc.edu.cn。邮件标题应为“提交作品材料:CSC 学号+受理机构+姓名”,附件命名为“CSC学号+姓名+留学专业”,邮件正文中应写明:

a.CSC 学号

b.申请人姓名

c.受理单位

d.申请留学专业及研究方向(示例:050402 音乐学,小提琴演奏)

(4)提交作品材料时必须提供 CSC 学号。CSC 学号是申请表右上方的十二位代码,如 202112340001,一般在提交申请表后一周内生成,可在信息平台上查看。

六、评审及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并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录取结果于5月底公布。申请人届时可登录http://apply.csc.edu.cn查询。

七、派出及管理

1. 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2年12月31日。

2. 对留学人员的管理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办法。留学人员派出前须签署《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办理奖学金专用银行卡,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

八、咨询方式

联系人: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郭瑞婷 宋华章 67780026 67730028,

学生处:高青 67739289

研究生院:刘晓丽 67780050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学生处

研究生院

2021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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