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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关于做好洪涝受灾学生专项资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21日 信息来源:学生工作部(处)

郑州大学关于做好洪涝受灾学生专项资助的通知

各院(系):

近日,受天气变化影响,郑州及省内多地发生严重洪涝灾害,给数万家庭带来了严重的经济损失。为确保受灾学生能够顺利上学、安心求学,现就启动受灾严重地区学生专项资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受洪涝灾害而导致生活困难的郑州大学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资助类别

在校学生临时困难补助:依据受灾情况酌情发放临时困难补助;

三、资助程序

1.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填写《郑州大学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见附件1),并提供家庭所在地相关部门(村、镇、社区街道办)出具的受损情况证明等作为佐证材料,证明中须体现学生姓名、受损情况(附图片)等,未注明受损情况的不予资助;

2.校内受灾学生提供受损佐证材料经相关部门进行评估认定后酌情予以资助;

3.院(系)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

4.院(系)对受灾学生家庭情况进行核实,确认无误后汇总填写《郑州大学学生临时困难补助发放表》(见附件2)。

5.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核实院系提交的学生受灾情况,经学生处领导工作小组审批通过后提交学校财务部门进行发放。

四、相关要求

1.各院(系)高度重视,精心部署,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充分发挥辅导员、班主任、学生骨干的作用,主动与家庭受灾学生进行联系,特别是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详细了解其家庭受灾情况及生活、经济情况,宣传、讲解好国家及学校的资助政策,确保国家助学贷款的落实,不让一名学生因为家庭受灾而休学、退学。通过多种形式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与关怀和激励,帮助他们树立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勇气。

2.各院(系)在进行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国家助学金评选时,要充分考虑该部分学生,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对困难学生信息库进行合理的动态调整,在受助档次上适当倾斜;

3.请各院(系)于7月30日下午17:00前(如有特殊情况可提前报送)将纸质版材料(申请表、发放表等)由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统一交至松园资助管理中心403,电子版同期发送至qgzx@zzu.edu.cn,邮件名:院系+洪涝受灾资助+人数。

如有特殊情况提交材料不便可提前与资助管理科联系。

联系电话:0371-67781115


2021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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