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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迅速开展灾后环境卫生清理消杀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23日 信息来源:校长办公室

关于迅速开展灾后环境卫生清理消杀的紧急通知

机关各部门、校内各单位:

近日,河南等地持续遭遇强降雨,郑州等城市发生严重内涝,我校各校区、附属医院和家属区灾情严重,防汛救灾工作形势异常严峻。为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学校第一时间启动防汛救灾应急响应,后勤、保卫、学生等相关部门及各二级单位全力以赴做好防汛救灾工作,及时处置人员转移疏散、设施雨水漫灌、树木倒伏等急难险情,认真解决好受灾师生基本生活保障问题。经后勤部门紧急抢修,截止目前,除东校区外,学校其他校区、家属区电力均已恢复,水力供应正在逐步恢复中,为维护师生正常生活秩序提供了必要保障。

洪涝灾害后,洪水造成的环境污染会导致蚊、蝇等各种病媒生物大量孳生,会导致肠道传染病、流行性出血热、血吸虫病、疟疾及人畜共患病等疫情的发生与流行。灾后的3天是疫病消杀的黄金时期,为严防灾后疫病发生,切断疾病传播途径,根据学校当前救灾防病形势的需要,决定对学校各校区及家属区迅速开展灾后环境卫生清理消杀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各二级单位为主体,广泛发动师生员工,认真开展“清洁家园、消杀防病”工作,有效进行灾后清理及消毒杀虫工作,降低蚊、蝇、鼠等病媒生物密度,预防和控制肠道及媒介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防止“大灾之后有大疫”情况发生,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

二、消杀原则

根据过水区域室内外内涝和渍水污染情况,对不同区域和场所分类实施环境清理、预防性消毒及杀虫处理,科学指导灾后清理消杀工作。

三、工作程序

积水排空后,先进行环境清理,再开展消杀处理。

四、工作内容

(一)对进水的室内环境,以清除淤泥、垃圾、杂物,清洗、晾晒浸水家具为主。过水部位有明显粪便污染的室内环境,要开展必须的消杀处理。

(二)对校园、家属区公共区域,以清除淤泥、垃圾、杂草、卫生死角、治理蚊蝇孳生地等为重点,对动物尸体进行无害化处理及污染环境消杀工作。

(三)对下水道、工地、绿化带等场所,以疏通、清淤、清除垃圾为重点,必要时开展消杀工作。

五、责任分工

采取以各二级单位为主、条块协同的方式,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广泛动员党员干部及师生,对受灾区域和场所实施集中式专项环境清理,切实做好洪涝灾害后应急消杀除害工作。同时做好本单位师生员工灾后防病宣传教育工作。

校医院负责全校的灾后卫生应急消杀技术指导、健康宣传、传染病监测工作。要结合学校实际,尽快制定并公布洪涝灾害预防性消毒技术指南,为各单位消杀工作提供技术指导。积极开展防病知识科普宣传,增强师生自我防病意识和能力。切实加强疾病监测工作,做到传染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处置。

后勤管理处负责消杀物资的购置储备及分发工作。要及时购置漂白粉、84消毒液、杀虫剂等物资,按照实际需求进行统一调配和保障。做好物业管辖区域的淤泥、垃圾清理及应急消杀工作,确保消杀全覆盖、无遗漏,无死角。

后勤集团公司负责校园、学生宿舍、食堂等区域的下水管道、垃圾站、公共卫生间、办公楼等公共区域的淤泥、垃圾清理及应急消杀工作,对动物尸体进行无害化处理。要重点加强餐饮原料采购、储存、加工和餐饮器具消毒的卫生管理,改善集中供餐场所的食品加工环境,严防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南校区综合管理中心、北校区综合管理中心、医学院综合办公室负责协调完成本校区环境清理及消杀工作,并配合社区做好家属区清理及消杀工作。

人事处、学生处、研究生院要引导师生增强灾后自我防病意识和能力,做好个人防护,不喝生水,不吃生冷食物,及时洗手,不接触受污染区域,做好防蚊防蝇,有发热和腹泻症状要及时就诊。

基建处负责对校园道路、管网、各类建筑物及周边进行隐患排查。对埋有各类管线的道路进行重点检测,防止塌方等次生灾害。

保卫处负责对已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设置警戒标识,安排专人值守,对因塌方造成道路中断区域做好交通引导。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洪涝灾害后环境清理消杀除害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高度重视、靠前指挥,明确本单位灾后清理消杀工作目标、责任和任务,按照消杀技术指南,认真落实各项措施。

(二)集中行动,力求实效。各单位灾后应急消杀工作可采取统一药物、统一方法的方式进行集中行动,要明确划分受污染的重点区域和场所,分类实施清洁、消毒、杀虫,集中人力、物力,打歼灭战,力求实效。

(三)迅速行动,按期完成。各单位要尽快对本单位责任区域受灾部位、损失情况进行统计,摸清本底,明确消杀重点区域、场所及对象,于7月25日前基本完成灾后环境清淤清理和消杀工作。

(四)严肃纪律,严格落实。各单位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格遵守防汛防灾工作纪律,学校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单位环境清理消杀工作进行督查检查,对因工作落实不力造成传染病爆发和重大食源性疾病发生等事件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各单位请于7月24日17:00前将受灾部位、损失情况报送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houqinchu@zzu.edu.cn,联系电话:67780031)。


郑州大学防汛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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