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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药学院、药物研究院刘宏民课题组科研助理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9日 信息来源:人事处

郑州大学药学院、药物研究院刘宏民课题组科研助理招聘公告

根据郑州大学药学院、药物研究院刘宏民课题组科研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科研助理1名

一、课题组简介

郑州大学药学院、药物研究院刘宏民课题组承担了多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及横向科研项目,重点开展抗肿瘤药物研究与开发工作。

负责人简介:刘宏民,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原学者,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现任教育部药物关键制备技术重点实验室主任,“河南省药物及其关键制备技术创新团队”学术带头人,先后主持有国家“863”项目、国家重大新药创制”科技专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等10余项研究课题。获新药证书3项,药物临床研究批件2项,河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二等奖4项,在国际著名刊物上发表SCI论文400余篇,已获授权国家发明专利60多项。

二、岗位职责

(一)协助项目负责人进行项目的课题研究(活性评价)和具体的实验工作;

(二)完成负责人交给的其他科研相关工作。

三、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身心健康,能适应工作需要。

(二)岗位条件

1、需要具有药学相关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具有蛋白或细胞水平活性评价经历者优先;

2、具备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现代化办公软件;

3、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身心健康。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行政、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方式

(一)采用发送邮件方式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24日;

(二)有意应聘者请如实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详见附件);

(三)请将下列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zhaobing@zzu.edu.cn,邮件主题请按下列格式注明:“应聘岗位+毕业院校+姓名”。例:“科研助理+郑州大学+张**。

1、应聘人员登记表;

2、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现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材料以PDF文档形式发送;

3、与应聘登记表同底版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电子照片。照片要求蓝底,jpg格式,大小为130*160像素,照片清晰,命名为:“刘宏民课题组+张**”。

五、资格审查及考核

(一)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将以电子邮件或电话形式通知考核时间及地点。请应聘人员保持电话畅通,并及时查询报名邮箱反馈信息。如因个人原因影响应聘,后果自负。

(二)报名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应按公司要求补充或者更换,并及时提交,未按期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应聘人员应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按时参加考核,否则视为放弃应聘。所有参加现场考核人员须携带相关材料原件(身份证、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称证书,以及该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材料原件)以供核查。若现场核查材料有弄虚作假或材料不全者,取消应聘资格。

六、体检

考核通过人员由郑州海汇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聘用及派遣

考核通过且体检合格者,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在郑州大学人事处备案后,派遣至郑州大学刘宏民课题组工作。

八、工资待遇

本科或硕士研究生学历,税前工资为5000-7000元/月(含单位和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具体面议。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兵老师

联系电话:15036059790



郑州海汇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郑州大学药学院刘宏民课题组

202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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