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7年度“郑州大学青年教学名师”培育对象项目结项的通知

发布人:杨明 信息来源:教务处 发布日期:2020.10.28 阅读次数:1345 [内部信息]

各院(系):

为培养优秀教学人才,学校于2017年遴选了“郑州大学青年教学名师”培育对象,培养期为三年。现将结项条件通知如下:

一、结项条件及要求:

1、结项负责人按要求参加了每年学校组织的年度考核,填写了《郑州大学青年教学名师成长记录表》,并通过了专家组的考核。

2、在三年培养期间,结项人应具备以下业绩之一:

①各类教学技能竞赛获得全国二等奖以上或省级一等奖励。

②作为第一导师指导我校本科生在各类学科竞赛获得全国二等奖以上奖励。

③省级与国家级精品课程的主要成员(限前三名)。

④主编或副主编教材入选国家级规划教材;或主编教材入选省级规划教材;或在中文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教学论文2篇以上。

⑤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教学改革项目1项(限前三名)。

⑥获得教学成果奖省级一等以上奖励(限前三名)。

⑦省级与国家级教学团队主要成员(限前三名)。

⑧专业(类)负责人。

3、在三年培养期间,应完成以下任务:

(1)完成一门课程的教学设计、教案编写,完整讲授一门课程。

(2)每学期组织1次院级教学沙龙活动。

(3)主动公开每学期的授课计划(在教务处在线上公开),努力讲好每一堂课,以便同行观摩和教学督导。

(4)每年参加一次国家级教学学术交流,3年内在国家级教学学术会议上至少做1次大会发言。

二、结项程序

结项负责人按要求填写《“郑州大学青年教学名师”培育对象项目结项书》,并提供所填写的各类获奖证书、项目立项证明、教材(封面和编委页)、论文等复印件和一门主讲课程的教案,于2020年11月6日之前将电子版发至jwwlp@zzu.edu.cn,并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综合管理中心230房间。

联系人:王老师,电话:67739185。

教务处

2020年10月28日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20-11-17 19: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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