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

关于做好2020年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15日 信息来源:人事处

关于做好2020年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2020〕146号)(见附件1)文件精神,我校决定开展2020年度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和名额

1.推荐对象:

推荐人应为我校在职在编人员,主要推荐在教育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的人员。推荐的重点是在各自学科、专业中起骨干核心作用,以及在关系我省和本地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重要学术技术领域中做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的或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人才。

中小学校主要推荐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推荐的重点是在实施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中起示范和带头作用,有较高的教学技能和学术水平,在全省或省辖市、直管县(市)教育系统具有一定影响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的骨干教师,省级培训的教育教学专家、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省级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等优先推荐。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优秀专业人员。

已获得“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具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厅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省优秀专家、省辖市拔尖人才等人员一般不再推荐。

2.推荐名额:每个单位限报1人,每个附属医院不超过3人。

二、推荐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思想解放、求实创新、拼搏奉献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其学术和教学水平在省内和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优势;

3.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在学科建设和发展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

4.教学、教研人员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5.高校教师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毕业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具有国家规定的合格学历且具有一级教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6.申报者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同等条件下,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优先推荐。

三、推荐程序

1.各单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向学校择优推荐人选。

2.申报人登录“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工作管理系统”(地址:http://dtr.haedu.cn)(管理系统将于近日开通),认真注册个人信息,准确填写,完成电子数据的采集,并在线提交《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

四、报送材料要求

1.推荐报告1份。以各推荐单位的名义向学校报送,内容应包含推荐过程、公示情况,并加盖院(系)公章、注明联系人及电话(固话和手机)。

2.《2020年度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推荐汇总表》1份,使用管理系统的《汇总表》打印功能进行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3.《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本表所填内容都要有支撑材料)一式2份,使用管理系统的《登记表》打印功能正反双面打印。

《登记表》中“贡献、水平、效益”栏目字数不超过500字。内容应包括:①本人主持或参与的研究课题的级别和数量、获奖项目的级别和数量、主要项目概况;②发表论文和出版著作情况;③获得的荣誉称号(由县级以上人事或教育部门牵头表彰的)。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针对上述所列的内容,有所侧重。所填内容既要简明扼要,又要真实准确,提供的各项数字均应有相关的证明材料为依据,不得使用模糊含混的字眼。如:“10余篇”、“近20项”、“省内一流”、“国际领先”等。

4.所在单位出具的推荐人选考核材料1份。从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对推荐人选进行考核,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加盖推荐人选单位公章。

5.推荐人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有关培训证书等复印件1套,另附清单1份(样式见附件2),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

6.推荐人选2015年以来科研项目、获奖证书复印件1套。另附清单1份(样式见附件3),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复印件按《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中所列顺序排序,逐页标注页码,并与清单的“页码”栏一致,以便专家查阅。

7.2015年以来出版的著作封面、扉页、目录,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刊物发表的论文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页复印件1套。另附清单1份(样式见附件4),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复印件复印件按《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中所列顺序排序,逐页标注页码,并与清单的“页码”栏一致,以便专家查阅。

论文和论著须查新检索。

推荐人选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培训证书、论文、著作等原件,由所在单位主办人员逐一审验,并在复印件签名、加盖审验单位印章,推荐人选的所有原件留所在单位备查,待本次评审结束后退还给本人。

每位人选的材料单独装袋,封皮注明人选姓名、推荐单位、单位类别(本科高校、中小学幼儿园)。

五、报送时间

申报材料请于2020年5月22日统一报送至人事处537房间。

联系电话:67781086

联系人:杨耀民

附件:

1.《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2.资历证书复印件清单(样式)

3.科研项目、奖励证书复印件清单(样式)

4.著作、论文复印件清单(样式)

人事处

2020年5月15日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20-07-14 08:4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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