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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省博士服务团成员服务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27日 信息来源:党委组织部

关于选派省博士服务团成员服务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通知

医学院党工委、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根据《河南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选派省博士服务团成员服务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通知》(豫人才办 〔2020〕1号)要求,现就做好2020年省博士服务团选派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人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

2.作风扎实,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3.具有博士学位,或获得硕士学位3年以上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4.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对急需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挂职岗位和期限

挂职岗位由20个县 (市、区)根据县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提出,岗位需求详见《20个脱贫攻坚任务重的县(市、区)博士服务团人选需求统计表》(附件1)。

挂职服务锻炼期限为1年。挂职期满后,原则上不再延长。如工作确有需要,可由派入单位和派出单位协商采取其他方式继续合作。

三、选派程序

1.组织推荐。各基层党组织根据人选需求情况(附件1),按照个人自愿、专业对口、业务熟练的原则组织符合条件的人选报名。要坚持好中选优,真正把具有发展潜力的青年专业技术骨干选派出来,经单位党组织研究同意后,上报人选。

2.审核把关。学校对各单位推荐的人选进行审核把关,研究确定上报人选。

3.对接选派。省委组织部对各单位推荐的挂职人选进行审核把关,组织开展意向性对接。5月中旬,省委组织部根据意向性对接情 况,研究确定专项选派规模、下派人选及挂职岗位。

4.到岗工作。5月底前,专项选派的博士服务团成员到岗开展工作。

四、工作待遇

博士服务团成员挂职服务锻炼期间,不转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是中共党员的,应按有关规定转移组织关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原单位各项待遇不变,派出单位要保留其原工作岗位,在干部使用、工资福利、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方面与本单位同级同类人员一样对待。挂职服务锻炼期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其德才表现、服务锻炼业绩,作为干部选拔和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对在挂职服务锻炼期间做出突出成绩、表现特别优秀的,给予表彰或奖励。挂职服务锻炼期满,仍回原单位工作。

五、有关要求

1、选派博士服务团成员到基层挂职服务锻炼,是我校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促进产学研合作,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有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在基层一线培训锻炼干部和人才的有效途径。各基层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谋划、按需选派,严格把关、好中选优,切实做好推荐工作。

2、报送材料:

(1)《河南省博士服务团人选推荐表》(附件2):不要增加页码,不要改变格式,双面打印,一式两份,推荐单位意见一栏由院系党委(党总支)书记签字,盖院系党组织公章。

(2)《河南省博士服务团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3):盖院系党组织公章。

3、各单位汇总后,于5月6日前报党委组织部办公室428房间,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dzzb@zzu.edu.cn。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67781022。

附件:

附件1 20个脱贫攻坚任务重的县(市、区)博士服务团人选需求统计表

附件2 河南省博士服务团人选推荐表.doc

附件3 河南省博士服务团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xls

中共郑州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0年4月26日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20-07-14 08:4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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