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

关于印发《郑州大学返校开学后应对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处置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29日 信息来源: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郑州大学返校开学后应对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处置预案》的通知

机关各部门,校内各单位:

《郑州大学返校开学后应对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处置预案》已经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学习贯彻落实。

郑州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27日

郑州大学返校开学后应对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处置预案

为切实做好我校疫情防控期间返校开学后疫情防控工作,对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做到反应迅速、控制及时、妥善处置,将疫情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维护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学校的安全与稳定,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教育部决策部署,结合属地疫情防控安排和我校疫情防控、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教育部决策部署,坚持预防为主、妥善处置的方针,增强大局意识,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强化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开学后突发新冠肺炎疫情事件应急管理和处置,维护学校的安全和稳定,促进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总体目标

通过构建统一、规范、科学、高效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妥善处置疫情防控期间返校开学后的突发事件,最大限度的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不良影响,保障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

三、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整体应急预案》《教育系统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河南省教育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河南省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开学后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教育系统应对学校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处置预案》等进行编制。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疫情防控期间返校开学后的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及其他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重点做好校园突发新冠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五、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教职员工和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对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症状者,全力迅速组织救治和集中管理,尽最大努力和可能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

(二)属地管理,快速反应。在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遵循“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及时采取应急响应措施,第一时间报告属地政府和上级教育部门,直至教育部。

(三)联防联控,科学应对。突发新冠肺炎疫情的单位(部门)负责人要立即深入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并迅速与学校相关工作专班(部门)和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联系,启动联防联控机制,形成快速有效的处置工作流程。

(四)即时监测,强化预防。校内各单位(部门)要建立即时监测制度,全面掌握开学后学校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落细各项防范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尽力避免学校突发聚集性新冠肺炎疫情。

六、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组织指挥体系

学校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由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调度,建立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与分管校领导具体抓的责任制。各工作专班按工作归口原则,具体负责落实校园突发新冠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具体实施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应对处置,配合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进行救治、隔离等工作;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等报告处置工作进展与结果,配合进行原因调查。

(二)组织机构职责

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时的总协调,负责与学校上级主管部门联系并通报情况;完成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职工管理工作专班和学生管理工作专班负责落实师生晨午检、因病缺勤与病因追踪登记等;负责师生日常健康状况监测与报告工作;负责督促各单位做好通风消毒、日常防护等疫情处置有关工作;负责协助做好师生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工作;完成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学工作专班负责根据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及有关政府部门的意见,调整教学工作安排;落实确诊、疑似病例的休复学管理;完成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后勤保障工作专班负责学校公共场所通风消毒工作;负责宿舍及公寓的管理,做好出入登记和管控工作;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资金保障工作;负责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的消杀、环境卫生、垃圾清运;负责隔离人员的基本生活物资储备和供应工作;完成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全保卫工作专班负责协助有关部门落实强制隔离措施;负责做好校园疫点疫区现场控制,维护校园稳定;负责防控突发事件有关的群体性事件;负责学校集中隔离观察场所的安全值守工作;完成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医疗保障工作专班负责应急药品、医用防护用品等物资储备,组织应急医疗队伍,开展日常监测、体温筛查等相关医学管理工作;负责收集、汇总与上报突发事件信息,及时向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属地部门报告;负责做好病例的诊治排查和转诊转运工作,做好排除新冠肺炎疑似人员、密切接触人员等的医学留观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工作;在上级卫生主管部门与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开展全校突发事件的处置演练与培训工作;完成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宣传工作专班负责突发事件舆情监测应对与舆论引导工作;完成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工作专班负责做好留学生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按教育部要求,目前仍在境内的来华留学生的返校复学工作与国内学生同步进行;在境外的来华留学生在未接到正式通知之前不得提前返校。

专家组负责对校园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技术指导;监督组负责督导突发事件各项应急举措落实情况和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调查和执纪问责。

七、应急处置举措

(一)第一时间隔离。校内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症状者,须在第一时间采取防护措施,校医院安排专业医务人员做好专业防护条件下引导病例至发热门诊隔离观察室,等待专业医疗机构作进一步处置(南校区和医学院校区需由院系负责老师引导前往五附院发热门诊就医,北校区需由院系负责老师引导前往二附院发热门诊就医,具体流程详见附件4)。

(二)进行终末消毒。配合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对病例停留过的教室、图书馆、寝室、餐厅、浴室等所有室内场所进行全面消杀,停止使用中央空调、厢式电梯,及时消除消毒剂残留。

(三)迅速排查密切接触者。配合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立即摸清病例在发病前14天的接触史,协助确定密切接触者人员初步名单;通过发布排查通告等方式,进一步排查潜在密切接触者人员,协助确定密切接触者最终名单。密切接触者须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隔离、检疫等防控工作。

(四)调整工作安排。根据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意见和教育主管部门安排,采取临时停课、放假、校园局部或整体封闭管理等有针对性的工作调整安排。

(五)做好家校沟通。及时与病例近亲属取得联系,如实告知发病情况和处置举措,做好安抚慰问工作,积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八、信息报送与发布

建立畅通的信息报送渠道和严格的信息发布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一)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各单位(部门)发生新冠肺炎疫情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相关部门和专班报告,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向属地教育主管部门和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报告,不得延误。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3.直报。发生重大聚集性疫情(2例及以上新冠肺炎症状或疑似症状者),学校和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应同时直报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信息报告

1.报告责任主体

责任报告单位:学校各单位(部门)

责任报告人:学校各单位(部门)指定的疫情联络员

2.报告时限及程序

(1)初次报告。校内各单位(部门)出现新冠肺疑似症状者,须第一时间向医疗保障工作专班、教职工管理工作专班或学生管理工作专班进行报告,医疗保障工作专班、教职工管理工作专班或学生管理工作专班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进行核实,核实后,立即上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经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2小时内向教育主管部门和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报告。

(2)进程报告。在突发疫情处置过程中,疫情发生单位(部门)应每天将疫情发展情况报告医疗保障工作专班、教职工管理工作专班或学生管理工作专班,医疗保障工作专班经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将疫情防控情况报告教育主管部门。

(3)结案报告。突发疫情结束后,疫情发生单位(部门)应将疫情防控结果报告医疗保障工作专班、教职工管理工作专班或学生管理工作专班,医疗保障工作专班经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将疫情防控情况报告教育主管部门。

(三)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内容。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数、症状、可能的原因、已采取的措施等。

(2)进程报告内容。病例诊断与治疗情况、病情变化情况、密切接触人员排查及隔离情况、疫情控制情况、造成疫情的原因、进一步的防控措施等。

(3)结案报告内容。疫情处理结果(包括疫情性质与发生原因)、防控情况、责任追究情况等。

(四)信息发布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地方卫生健康部门及时向社会发布本行政区域内新冠肺炎疫情信息。学校、涉疫情单位(部门)和疫情信息联络员不得自行向社会发布疫情信息。

九、工作保障

(一)组织保障。各单位(部门)要坚持底线思维、主要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主动担当,依法依规统筹抓好学校开学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抓紧制定和完善本单位(部门)应急处置预案,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

(二)信息保障。各单位(部门)要完善突发新冠肺炎疫情信息收集、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确保信息报送安全畅通。学校和各单位(部门)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学校24小时值班电话:67780000;校医院24小时值班电话:67783120),及时受理有关突发疫情的咨询、举报和投诉。

(三)物资保障。学校和各单位(部门)要做好各类应急物资储备,包括口罩、隔离服、消毒液、洗手液等防护用品等。

(四)场所保障。学校要做好应对突发新冠肺炎疫情隔离场所准备,在校医院或合适场所安排一定数量、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房间作为临时隔离场所,安排专人负责,同时加强吃、住、用等保障工作。

(五)人员保障。学校和各单位(部门)要组织应对学校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工作队伍,一旦启动预案,立即投入使用。加强对应急工作人员防护知识等培训,开展应急演练等。

十、善后恢复

(一)及时整改。学校和各单位(部门)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患病师生的善后工作,对疫情暴露出的问题和不足,认真研究整改,严防疫情复发。

(二)恢复秩序。因突发疫情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须对校内有关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并根据疫情形势科学研判,有序安排复课。因疫情隔离或住院的师生,须在恢复健康并经卫生健康部门确定无传染性后方可返校。

(三)调查追责。教育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学校突发疫情情况进行调查,对履行职责不到位、工作失职失责等问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附件:

1.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及各校区所在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方式

2.学校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处置(报送)工作流程图

3.返校开学后学校门口师生体温异常处置流程图(主校区、三个老校区)

4.返校开学后师生在校学习期间体温异常处置工作流程图(主校区、三个老校区)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20-07-14 08:4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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