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关于印发〈郑州大学2020年重点工作〉的通知》(郑大党发〔2020〕1号)已经学校研究通过并予印发。为确保各项重点工作贯彻落实,推动学校一流建设,学校将下达各院(系)及科研机构2020年目标任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制定目标任务单位范围
各院(系)、科研机构
二、目标任务内容
围绕一流大学建设的年度目标和任务,按照高质量发展根本要求,根据学校2020年工作会议精神,结合2020年重点工作安排,主要从人才队伍培养与引进、科研经费、就业率三个方面,制定目标任务。其中:
1.人才队伍培养与引进分解为学科特聘教授、青年拔尖人才、学科讲席教授、兼职PI、求是博士、博士后、专职科研人员7项目标任务。
2.科研经费分解为纵向经费、横向经费2项目标任务。
3.就业率分解为本科生初次就业率、研究生初次就业率2项目标任务。
三、目标任务审定
1.人事处会同财务处负责审核各单位求是博士、博士后及专职科研人员目标任务。联系人:吕鹏娟,电话:67781085,邮箱:rczp@zzu.du.cn 。
2.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会同财务处负责审核各单位学科特聘教授、青年拔尖人才、学科讲席教授、兼职PI目标任务。联系人:常静,电话:67739397,邮箱:zzurcb@zzu.edu.cn。
3.科学技术处负责审核自然科学院(系)及科研机构的纵向科研经费、横向科研经费目标任务。联系人:许觅婷,电话:67781696,邮箱:zdkyy@zzu.edu.cn。
4.社会科学处负责审核人文社科院(系)的纵向科研经费、横向科研经费目标任务。联系人:丁蓓蕾,电话:67781808,邮箱:sk@zzu.edu.cn。
5.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负责审核本科生、研究生初次就业率目标任务。联系人:李振伟,电话:67739612,邮箱:lizhenwei@zzu.edu.cn。
6.财务处负责审核多层次办学单位收入目标任务。联系人:刘献波,电话:67781121,邮箱:zzlxb@zzu.edu.cn。
四、工作要求
1.制订目标任务的各院(系)、科研机构以及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学校2020年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调研论证,加强沟通协调,做好任务分解,共同制订好各单位2020年目标任务。
2.各院(系)、科研机构提出目标任务草案后,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盖章后,于2020年4月10日前分别报送相关职能部门审定。
3.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财务处等职能部门,要结合学校2020年重点工作安排和部门总体目标任务,认真对各单位提出的目标任务进行协调审定。审定结果纸质版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盖章后,于2020年4月16日前报送校长办公室(联系人:刘永杰,联系电话:67780015),电子文本发送至邮箱:mbgl@zzu.edu.cn。
4.博士后、专职科研人员以及求是博士队伍建设具体实施方案由人事处负责解释,学科特聘教授、青年拔尖人才、学科讲席教授、兼职PI评审标准及具体实施方案由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校长办公室对职能部门审定后的各单位目标任务进行汇总,经学校研究通过后下达。
校长办公室
2020年4月1日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20-07-14 08:4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