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

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与抽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05日 信息来源:实验室管理中心

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与抽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调研的通知》教高函〔2019〕612 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管理,健全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提升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现将实验室安全自查与抽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检查对象为校内各实验室及相关场所。检查内容和重点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9 版)。

一、总体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深刻认识抓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做好实验室管理安全管理,抓好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和自查自纠工作的落实。对于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做到责任到人、限期整改、督促落实、不整改到位不销账。

二、检查范围及内容

检查范围为我校所有实验室,检查内容重点包括实验室的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规章制度、人员培训、应急预案、应急演练及记录、安全检查台账、安全设施、基础安全、化学安全、生物安全、辐射安全、机电安全、特种设备与常规冷热设备等方面。

三、实施步骤

1. 学院(中心)自查(12月3日-12月6日)。各单位要制定详细的实验室安全检查实施方案,成立实验室安全检查小组,对各类实验室及相关场所进行全面自查,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进行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将自查过程形成实验室安全风险自查自纠明细表。

2.学校检查(12月9日-12月13日)。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学校实验室管理中心对自查情况进行现场检查,通过听取情况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实验室环境检查等方式对实验室安全管理进行检查。

3.现场抽查(时间待定)。河南省教育厅将组成检查组,对学校实验室进行抽查,抽查时间另行通知,检查时间 1天,具体抽查的实验室名单由检查组现场决定,各单位全力做好配合工作,及时提供所需资料。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抓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将维护校园安全作为高等学校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要始终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牢牢掌握化解遏制实验室安全风险的主动权。

2.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制定标准,亲自带头,把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当作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常抓不懈、抓紧抓好。

3.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9)》(附件2),组织对本单位各类实验室及相关场所的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对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储存、处置等环节进行重点检查,逐项排查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登记造册,建立隐患台帐。

4.请各单位根据自查自纠情况,认真填写《实验室安全风险自查自纠明细表》(附件1),同时,指派一名安全分管领导和安全联络员,将信息填入表格,并由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务必于12月6日前报送实验室管理中心南核心教学区6102房间,同时发送电子稿至houjianhua@zzu.edu.cn。电话:67781518,联系人:侯老师,乔老师。

实验室管理中心

2019年12月05日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20-07-14 08:5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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