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有效盘活存量资金,控制财务风险,根据河南省财政厅相关文件精神,对学校各类专项资金进行清理。现通知如下:
2019年安排的校内专项,结余资金收回学校(9月份以后主管部门二次分配的专项项目,使用期限延续到2020年6月底);已进入政府采购但尚未完成支付款项的项目(10万元以上),需申请报备,报备项目资金使用期限可延长至2020年6月底。
项目资金报备由各单位按专项项目汇总填写《郑州大学政府采购项目执行进度统计表》,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加盖项目实施单位公章(经主管部门申报的项目需由主管部门签字盖章确认),附中标通知书等政府采购相关材料,于2019年12月28日前报财务处707A,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jhk@zzu.edu.cn。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67781126
财务处
2019年12月17日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20-07-14 08:5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