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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郑州大学2019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4日 信息来源:教务处

关于开展郑州大学2019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和教育厅《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等文件精神、《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2019〕846号,附件1)相关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度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 凡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教学成果,原则上是2017年以来完成并且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通过省级教学改革鉴定,且获得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以上的教学成果(附件6)。

2. 每所学校可在限额内推荐1-2项教育教学成果突出、应用效果显著但未能列入省级教改立项的教学成果(包括2014年以来立项通过鉴定且未获奖成果)。

二、评审和推荐办法

本次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设特等、一等和二等奖三个等级。学校将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评审过程全程由纪检部门进行监督,评审结公示后,择优推荐申报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

三、遵循原则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突出实践性和创新性;坚持引导优秀人才终身从教,向长期从事一线教育教学的教师倾斜;坚持示范引领,重在应用推广,带动提高相关领域人才培养能力。

四、申报要求

1. 实行限额推荐办法,学校将按照推荐限额指标(附件2)进行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推荐。

2. 兼顾不同类型、不同领域的成果,在同等水平情况下,向教学一线教师倾斜,优先推荐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和实验实践教学的教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取得的成果。校领导主持成果的推荐数量应控制在限额的30%以内。只接受各院系推荐的成果,不受理个人申请。超过一个以上的推荐项目应排序申报。两个及以上单位完成的成果,由主持人所在单位申报。同一个部门内容相同或相似的项目限报一项。个人作为项目成员的成果不得超过2项,作为主持人的成果限报1项。

3. 严格按照《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推荐等级参考指标》(附件3)组织成果推荐,科学把握各等级推荐比例。严禁弄虚作假,成果完成人必须是成果的主要实际参与者。成果完成人和完成单位要以《2019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鉴定通过名单》(教高〔2019〕740号)为准,不得进行人员调整和顺序变更。

五、材料报送

1. 《河南省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书》(附件4),单独成册,1式10份,封面院系盖章。

2. 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教学成果报告(不超过5000字)、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论文(不超过10篇代表性论文)、奖励、新闻报道等支撑材料(除成果报告外电子档为PDF格式),合装成册(软皮平装,首页为附件目录),1式2份。

3. 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及教材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不超过50页PDF格式文档),1式2份。

4. 教学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的,可提供FLV格式的视频材料,播放时间不超过15分钟。

5. 《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1份,需院系盖章。

上述材料请于2019年12月29日交到综合管理中心235房间,电子材料请用U盘报送。上报材料要用厚牛皮纸袋装好,每袋限装一项成果的材料,《推荐书》封面复印后贴于袋的正面,背面附材料清单。

6.联系人:王晓川 李萍萍,联系电话:67783157

附件:

1.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

2.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限额指标

3.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推荐等级参考指标

4.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5.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

6. 2017年省级教改结项且校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以上项目

教务处

2019年12月24日

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20-07-14 08:5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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