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和教育部、教育厅相关规定精神,我校决定组织开展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本次教学成果奖,重点奖励具有创新性和推广应用效果好的成果。各单位组织推荐的成果应能够针对当前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中面临的突出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法,实施效果显著,具有创新点和应用推广效果。
2、凡申报本次教学成果奖的教学成果,必须是2017年以来完成并且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通过结项鉴定的教学成果。
3、严禁弄虚作假,成果完成人必须是成果的主要实际参与者。成果完成人和完成单位要以2017年度郑州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鉴定通过名单(见附件1)为准。
4、个人作为成果主要完成人申报的成果不得超过2项,作为主持人的成果限报1项。
二、材料报送
1、《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单独装订成册,一式5份;
2、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教学成果总结(不超过5000字)、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论文(不超过10篇代表性论文)、奖励、新闻报道等支撑材料,合装成册(软皮平装,首页为附件目录),一式2份。教学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一式两本或两套)。
3、《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附件3)
成果申报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报送,不接受个人申报。请各单位于11月21日17:30以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管理科(综合管理中心235室),每项成果材料单独装袋,并将《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袋的两面。同时将上述第1、3项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wwxc@zzu.edu.cn。
逾期不报送者,视为弃权。
联系电话:67783157
附件:
1、2017年度郑州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鉴定通过名单
2、《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3、《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19年11月15日
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20-07-14 08:5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