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学校2020年校内预算及2020-2022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级部门2020-2022年收支规划和2020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财务管理工作需要,现就编制2020年校内预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一流大学”建设为主线,紧密围绕学校发展规划和战略部署,结合各单位工作实际,全面做好2020年校内预算编制工作;预算编制要体现事权与财权的统一,明确预算的主体责任;提高预算执行的精准度和有效性,建立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管理体系,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二、编制原则
2020年财务预算按照《郑州大学预算管理办法》和《郑州大学院(系)级预算经费分配办法》编制,坚持“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障重点、强化绩效”的预算编制原则。
三、编制要求
(一)各单位根据年度工作计划,依法依规编制年度收支预算。
(二)各单位预算安排要实事求是,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确保可持续发展。
(三)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完成预算编制,确保学校预算工作按期完成。
四、编制内容
(一)职能管理部门预算
鉴于目前学校定职责、定编制工作正在进行中,年度预算编制工作时间紧迫,职能部门办公费、部门业务费暂按以下方式填报:
1.职能部门办公经费暂按原批准的单位编制人数填报;新成立部门暂按现有实际人数填报,最终依据学校核岗定编人数予以调整。
2.部门业务经费。根据部门业务需要,结合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核定专项业务经费。
(二)院(系)级预算
院(系)级预算编制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1.收入预算主要指可纳入院(系)支配的所有预算经费收入。主要包括学校预算拨款收入、自筹经费收入、专项经费收入等。
(1)学校预算拨款收入包括学校基本经费拨款和发展经费拨款。
(2)自筹经费收入包括院(系)同等学力收入分成、科研管理费提成和其他收入。
(3)专项经费收入是指院(系)承担的特殊专项项目经费,由单位申报,学校综合安排。
2.支出预算编制包括人员经费支出、业务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专项经费支出等。
(1)人员经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基础绩效、奖励绩效、精神文明奖和其他人员经费。
(2)业务经费支出(不低于扣除人员经费后余额的70%)。包括本科教学经费、研究生教学经费、科研发展经费、学科建设经费、人才队伍建设经费、国际化办学经费、综合业务经费等。
(3)公用经费支出(不高于扣除人员经费后余额的30%)。包括办公耗材和办公设备、运行费、公务招待费、水电费、职工福利费等基本运转支出。
(4)专项经费支出。按照专项经费收入金额填报。
3. 新成立院(系)预算
按照实际业务需求,暂时以专项形式申报2020年预算,需详细列明具体支出内容。
(三)直属、附属预算单位预算
根据部门业务需要,结合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核定专项业务经费。
(四)科研机构(含科研平台)预算
根据实际业务需要,暂时以部门业务费形式申报2020年预算。
(五)专项资金预算
专项资金预算按照学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制定,专项项目原则上从三年规划项目库中选取,本次不再单独申报。
五、编制时间
(一)2019年11月19日至2019年11月25日
职能部门按要求需填报单位人数;
部门业务费及以专项形式申报的经费需填报《郑州大学2020年预算项目申报书》(“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不用填报);
各院(系)需填报《郑州大学2020年院系预算申报书》中的“收入预算表(表二)”和“基本数字表(表四)”。
(二)2019年11月25日至2019年12月31日
财务处汇总并审核各单位申报数据,制定学校总体预算方案,按规定程序审议通过后下达。
以上申报材料需同时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报财务处707A,联系人:仪涵夏,联系电话:67781127;电子版发至信箱:cwcjhk@zzu.edu.cn。申报书和汇总表模板见附件。
附件:
1. 郑州大学2020年预算项目申报书
2. 郑州大学2020年院系预算申报书
3. 郑州大学2020年办公费及部门业务费汇总表
财务处
2019年11月19日
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20-07-14 08:5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