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岗位制度实施办法》(豫教高〔2017〕124号)和《郑州大学高层次人才考核工作实施办法》(校人事﹝2019﹞12号),现将2019年度高层次人才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一)签约上岗的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讲座)教授;
(二)签约上岗的学科特聘教授、青年拔尖人才、兼职PI、学科讲席教授及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的其他高层次人才。
二、考核内容
坚持目标导向、任务导向、问题导向,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到岗情况等方面。在全面考核的基础上,重点考核高层次人才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以及平台团队建设进展情况。
三、考核方式
(一)依据《郑州大学高层次人才考核工作实施办法》,高层次人才年度考核纳入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体系,由校内聘用单位负责。
(二)高层次人才填写《郑州大学高层次人才年度主要业绩登记表》,提交校内聘用单位。校内聘用单位根据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组织高层次人才考核工作小组对高层次人才进行考核并确定考核结果。
(三)到岗不满3个月的高层次人才,不需填写《郑州大学高层次人才年度主要业绩登记表》,由校内聘用单位依据到岗工作情况确定考核结果。
(四)校内聘用单位依据年度考核情况形成年度考核工作总结报告,主要包括年度考核工作的组织开展情况、参加考核人员的考核结果及处理意见等。考核工作总结报告和《郑州大学高层次人才年度主要业绩登记表》经校内聘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备案。
四、工作要求
(一)做好高层次人才考核工作,是完善人才评价与考核体系,切实发挥高层次人才在教学、科研及学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使高层次人才引育工作进入良性发展轨道,提升人才资源使用效益的关键环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实事求是,突出业绩导向,严格审核把关,按照程序认真做好高层次人才年度考核工作,切实发挥考核工作的督促引导作用。
(二)对于本年度入职的高层次人才,各单位在考核时,要综合考量其团队、平台建设进展情况及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科学确定考核结果。
五、相关事宜说明
(一)《郑州大学高层次人才年度主要业绩登记表》可从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网站-下载中心下载。其中涉及的科研项目、论文、专利、奖项等内容,若参加考核人员已经在学校科学技术处或社会科学处系统中进行了填报,则不用再另行填写,以科学技术处或社会科学处系统数据为准。
(二)高层次人才岗位工资(补贴)由学校按照实际到岗时间发放;高层次人才岗位奖励性绩效由校内聘用单位发放,考核后依据考核结果方能享受;到岗未满1年的高层次人才,按照实际到岗时间发放。
(三)请各单位于2019年12月10日前完成考核工作。年度考核报告纸质版一式两份,一份院系留存,一份报送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533房间,电子版请发至:zzurcb@zzu.edu.cn。
联 系 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67739397
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9年11月29日 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20-07-14 08:5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