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人才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豫发〔2017〕13号)和《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豫发〔2019〕13 号)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加快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岗位制度实施办法》(豫教高〔2017〕124号)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2019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人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在学校拟推荐设置省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岗位学科内推荐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候选人。每个学科设置一个省特聘教授岗位和一个讲座教授岗位,岗位设置应明确重点突破的研究方向和研究任务。同一岗位只能推荐1名人选;不得连续两次推荐同一岗位候选人,两次未通过评审的岗位候选人原则上不再申报。
学校拟推荐设置的省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岗位学科为:
材料加工工程、材料学、材料物理与化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有色金属冶金、理论物理、凝聚态物理、肿瘤防治、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肿瘤学、免疫学、内科学、药理学、妇产科学、神经病学、康复医学与康复技术、神经外科学、消化病学、外科学、肿瘤靶向药物研究、无机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分析化学、化学工程、考古学、中国史、水工结构工程、水文学及水资源、岩土工程、结构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作物遗传育种学、植物学、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矿物加工工程、世界史、公共政策、行政管理、流行病学与卫生统计学、翻译学学科、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工程力学、管理系统工程、图书馆学、机械工程、无损检测与光电传感器、化工过程机械、安全科学与工程、刑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法学理论、生物医学工程、科学技术史、美术学、中国古代文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药剂学、眼科学、新闻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神经生物学、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建筑设计及理论、计算数学、基础数学、国民经济学、儿科。
以上学科相应岗位目前已有人员在岗且聘期未到的,不再进行候选人推荐。
二、人选条件
1.特聘教授、讲座教授人选应符合《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岗位制度实施办法》(附件1)规定的基本条件。
2.特聘教授人选的年龄要求为:截至2019年1月1日,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人选年龄不超过47周岁(1971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年龄不超过57周岁(1961年1月1日后出生)。讲座教授人选年龄不限,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
3.已获聘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中原“千人计划”、“百人计划”等重大人才计划,聘期内不再申报河南省特聘教授、讲座教授。
4.非现任校级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按照省文件精神,如为学校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须本人写出书面辞职保证书,报请学校党委同意,如其聘任为省特聘教授即免去其职务。
三、工作要求
1.加大引才力度。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通过直接招聘、师生传承、学术交流、专家推荐等多种渠道,从校外引进省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学校推荐的候选人中,直接从校外引进及近三年回国的人选至少占推荐人选的二分之一。
2.严把人选质量。各单位要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招聘遴选条件,严把人选质量条件,切实做到优中选优、宁缺毋滥。要增强人才安全和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对推荐人选学术道德、职业品德等方面的考察,做好引进人才过程中的法律、商业等风险评估、预防和处置工作。
3.严格推荐程序。申报候选人要认真、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空项、漏项。推荐单位应组织教授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遴选,择优推荐,并对推荐人选申报材料、学术道德和政治倾向情况进行严格审核,推荐单位党组织对所有推荐人选研究提出书面意见,严格掌握人选的政治标准和师德表现。省内高校之间原则上不得选聘,如确有必要,需经候选人所在学校书面同意。
四、申报时间和材料要求
(一)申报人材料
1.《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讲座)教授候选人基本信息表》(附件2)一式两份。
2.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讲座)教授候选人评审简表(附件3/附件4)一式两份。
3.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讲座)教授候选人推荐表(附件5/附件6)一式四份。
4.申报人附件材料一式四份,包括证明材料和论文著作两部分,要求装订成册。
推荐表和附件材料请按照附件8《申报材料要求》进行填写和整理,电子材料转化为PDF格式文件,并需申报人登陆人才强校网络平台(网址:http://rcqx.open.ha.cn/)进行上传,填报时间:11月11日—15日,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二)推荐单位材料
推荐单位负责收集申报人材料,组织教授委员会对其学术水平及研究方向进行论证后,按照如下要求准备材料:
1.填写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讲座)教授候选人评审简表(附件3/附件4中的“推荐单位教授委员会意见”和“推荐单位意见”;
2.填写《2019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讲座)教授候选人推荐汇总表》(附件7),1份;
3.推荐单位党组织就推荐人选的政治表现、学术诚信情况及师德师风表现提出书面意见(具体格式参见附件10,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党组织公章),1份;
4.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候选人推荐报告1份(需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需说明人选遴选程序、材料真实性审核、保密处理情况。从省内其他高校招聘特聘教授候选人的,需附上候选人所在高校出具的同意函;
5.申报材料用档案袋进行分装,并在档案袋封面注明申报人姓名、申报的岗位类型、申报的学科方向和推荐单位。
校内推荐单位负责对申报人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在申报人所有证明、证件材料复印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三)材料报送
1.书面材料:《2019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讲座)教授候选人推荐汇总表》、申报人材料、推荐单位党组织对推荐人选政治表现和师德表现的书面意见、候选人推荐报告及其他相关材料等;各推荐单位请于2019年10月28日下午17:00之前将所有书面材料报送至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综合管理中心533房间)。
2.电子材料:《2019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讲座)教授候选人推荐汇总表》、申报人材料中的《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讲座)教授候选人基本信息表》、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讲座)教授候选人评审简表、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讲座)教授候选人推荐表,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zzurcb@zzu.edu.cn或拷贝至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
3.申报人材料若涉及保密信息,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的有关规定,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推荐单位需书面说明情况。
4.不接收个人报送材料,材料不齐全的不接收。
五、相关事宜说明
按照学校《河南省人才项目(计划)入选人员聘任办法(试行)》(校人事〔2018〕18号)文件要求,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聘为学科骨干,履行学科骨干岗位职责,享受相应岗位待遇;河南省高等学校讲座教授聘为兼职PI(学科骨干),履行兼职PI岗位职责,享受相应岗位待遇。
联系人:常老师
联系电话:(0371)67739397
邮箱:zzurcb@zzu.edu.cn
附件1:《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岗位制度实施办法》
附件2:《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讲座)教授候选人基本信息表》
附件3:《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候选人评审简表》
附件4:《河南省高等学校讲座教授候选人评审简表》
附件5:《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候选人推荐表》
附件6:《河南省高等学校讲座教授候选人推荐表》
附件7:《2019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讲座)教授候选人推荐汇总表》
附件8:《申报材料要求》
附件9:《2019年度学科领域分组目录》
附件10:《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讲座)教授候选人政治表现及师德师风情况说明》
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9年10月11日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20-07-14 08:5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