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

关于对校内外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进行认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20日 信息来源:教务处

关于对校内外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进行认定的通知

各院系及相关实践教学基地:

为规范校内外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建设,提升校企人才培养合作水平,加强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依据《郑州大学本科实习实训教学基地建设管理规定》,学校制订了《郑州大学校内外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评价指标体系(试行)》(以下简称“评价指标体系”)并决定于本学期对全校本科实践教学基地进行认定,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方式与时间安排

本次实践教学基地认定工作以院系自评与学校抽查认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院系自评时间为2019年5月20-28日,学校抽查认定时间另行通知。

院系自评应按照事实求是的原则依照评价指标体系对本单位合作基地进行自评打分,并撰写自评报告(一个基地一份报告,1500字左右)、认真填写《郑州大学校外、校内实践教学基地汇总表》(见附件)。

学校成立实践教学基地认定专家组对院系自评情况进行验收审核,并根据审核情况进行抽查,抽查以深入基地检查的方式进行。具体通过听取基地汇报、审阅材料、实地考察、师生座谈等多种形式进行全方位了解、调查基地的有关情况。

二、工作要求

各院系要以本次全面检查认定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校内外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做好每个专业的校外教学实习基地建设规划,保证本专业校外实习基地能够基本满足各类实习需要。各院系应明确每个基地的校内联络人,定期开展学校与基地沟通和交流工作,建立学校与基地的长效合作机制。

认定结果与实习基地立项建设、学院相关目标考核挂钩,请各院系务必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组织落实好此项工作,认真核查自评、及时填报有关材料,确保基地认定工作顺利进行。

三、材料报送方式

院系自评报告及评价表等有关材料电子版请于2019年6月3日前发送至jwwk@zzu.edu.cn,纸质材料加盖院(系)公章报送至行政楼230房间,逾期不候。联系电话:67783258。

四、认定结果的反馈及处理

对于认定合格的实践教学基地,学校将依规予以确认,不合格者将取消其“郑州大学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称号;学校将对于认定工作完成好的单位予以表彰,对存在突出问题者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

1、《郑州大学校内外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2、郑州大学校外、校内实践教学基地汇总表

教务处

2019年5月20日

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20-07-14 09: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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