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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深化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五查”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年02月14日 信息来源:郑州大学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郑州大学深化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五查”行动实施方案

校内各单位:

为认真吸取郑州绿地原盛国际高层办公楼“2.1”火灾事故教训,整治解决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切实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按照省教育厅转发河南省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深化高层建筑消防综合治理“五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办安全〔2018〕77号)精神,学校决定自即日起至 4 月底,在全校组织开展以外墙装饰和保温材料、用火用电用气、消防设施、安全疏散、多头管理使用建筑消防管理为重点的深化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五查”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指示精神,结合郑州“2.1”火灾暴露的教训,严查学校产权高层建筑外墙保温和装修材料、用火用电用气、消防设施、安全疏散、多头管理使用五项重点,集中整治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推动学校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坚决防止类似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学校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20日前)。学校产权的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按照学校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职责。

(二)排除整治阶段(2月21日至 4 月 20 日)。对照行动实施方案和整治重点,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基建处、南校区综合管理中心、北校区综合管理中心、东校区综合管理中心、后勤集团公司、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等相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全面排查校内单位所属高层建筑,分类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督促落实整改。

(三)总结验收阶段(4 月 21 日至 30 日)。学校防火安全委员会适时组织对学校产权的各单位高层建筑“五查”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并组织迎接省防火安全委员会、省教育厅等上级部门明查暗访。校内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对“五查”行动进行自评总结,健全高层建筑火灾防控长效工作机制。

三、工作重点

(一)查外墙装饰和保温材料。结合省政府前期部署开展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情况,对学校产权各单位管理使用高层建筑进行全面梳理,摸清外墙保温和装饰材料的种类和燃烧性能,建立工作台账,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外墙材料情况不清楚的,要重新进行摸排,必要时督促管理使用单位抽样送检。

具体要求:1、对使用不合格外墙装饰和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要按照住建、房管、质监、消防等相关部门有关规范、标准要求认真研究制定措施,切实加以解决。2、管理使用单位和物业公司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时间表,结合改扩建工程及时进行更换;一时无法改造的,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竖向、水平防火分隔。3、外墙材料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和存在孔洞的,要立即进行修补、封堵。4、要在醒目位置悬挂消防警示标志,严禁在外墙明火作业,严禁周边燃放烟花爆竹、停放电动自行车,并指定专人加强巡查检查,落实严管严控。

(二)查用火用电用气。重点整治高层建筑内部私拉乱接电 气线路、违规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电缆井内堆放可燃物、室内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等问题。

具体要求:1、各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物业服务企业要立即开展一次电气、燃气安全检测,及时更换老旧线路,消除火灾隐患。2、使用不合格保温和装饰材料的高层建筑外墙安装空调外机、户外广告牌、霓虹灯等用电设施的,要积极组织拆除,一时无法拆除的要对电气线路进行穿管保护,并远离保温层和装饰层。3、对电暖气、小太阳和空调等大功率取暖设备进行全面自查,严禁超负荷运行或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

(三)查消防设施。重点整治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缺失、故障、损坏、停用,以及未按要求签订消防设施维保协议、定期进行维保检测等问题。

具体要求:1、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要全面开展一次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与具备相应资质的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签订消防维护保养协议,落实定期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设施完好有效。2、对建筑消防设施缺失、损坏的,要立即制定整改计划,按照消防技术标准进行增补维修。

(四)查安全疏散。重点整治安全出口、疏散楼梯数量不足,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避难层(间)堆放杂物或擅自改变用途,防火门损坏或构件缺失,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识缺失、损坏,以及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等问题。

具体要求:1、对疏散楼梯数量不足的,要增设室外疏散楼梯和通向屋面的出口。2、对防火门损坏或拆除的,要及时维修恢复原样,并设置永久性警示标志。3、对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缺失的,要限期安装到位;对避难层(间)被占用的,要恢复原有功能。4、对室外消防车通道和登高作业场地,要加强巡查,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标线,严禁停放汽车、电动车和搭建其他障碍物。5、春季开学后,所有学校产权的高层建筑管理单位要组织开展“畅通生命通道”活动,进行一次高层公共建筑逃生疏散演练。

(五)查多头管理使用。全面摸清校产权高层建筑管理情况,督促管理使用单位健全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具体要求:1、对多家单位共用的高层建筑,要明确统一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单位,细化公共区域和各自使用范围内的消防安全责任,定责定岗到人。2、督促高层建筑物业服务单位与入驻、承租单位逐一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分级分岗位明确责任人、管理人,加强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定期组织针对性灭火演练,自觉加强火灾防范。3、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履行“属地管理”及“谁使用、谁负责”责任,对没有物业服务单位的高层建筑开展排查,摸清情况,登记造册,督促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高层建筑人员高度密集,各类致灾因素集中,发生火灾风险极高,极易造成重大损失和人员伤亡。各相关部门单位务必深刻吸取郑州“2.1”高层建筑火灾事故教训,清醒认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切实将“五查”行动摆在突出重要位置,采取坚决果断措施,全力整治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坚决防止类似火灾再次发生。

(二)健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长效工作机制。学校防火安全委员会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建立健全学校防火安全委员会、主管部门、管理使用单位三级消防安全责任制,逐级签订《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承诺书》,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单位主体责任,切实形成管理合力,有效推进高层建筑综合治理工作开展。

(三)确保综合治理“五查”行动取得实效。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部门和单位具体工作职责,对多家单位共同管理使用的高层建筑,相关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落实具体责任,防止推诿扯皮。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采取超常措施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全面开展排查,督促校产权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物业单位严格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确保不发生火灾安全事故。学校防火安全委员会将对“五查”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抽查,对问题突出、整治效果不明显的,要约谈管理使用单位负责人,强力督促工作落实。

各单位“五查”实施方案于2月28日前,工作总结于4月25日前报学校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67783263,电子邮箱:baowei@zzu.edu.cn。

郑州大学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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