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4日是中国首个国家宪法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4年11月1日表决通过《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以立法形式予以确定。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加强宪法实施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维护宪法权威”。
下面回答几个关于宪法的小问题吧:
1、我国宪法是什么时候诞生的?
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于1954年9月20日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通过,共4章106条,被称为五四宪法。
2、《宪法》有什么作用?
《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它具有以下作用:保证国家权力有效运行和制约国家权力;确认和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调整国家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
3、《宪法》和普通法律有什么区别呢?
《宪法》既具有一切法律的共同特点,又具有与一般法律不同的特征。法律法规必须以宪法为基础,不得与宪法规定相抵触。宪法的修订条件也比一般法律更为严苛。
4、公民享有哪些宪法权利?
中国公民享有以下基本权利: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享受文化教育;获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批评和建议、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动全社会树立宪法意识,我们应该增强宪法意识,在日常生活中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时,学会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权益,但是也不能滥用自己的权利。只有加强法治思维,增强监督意识,整个社会才能更加有序发展。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20-07-14 10:5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