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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讲座教授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13日 信息来源: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7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讲座教授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人才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豫发〔2017〕13号)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加快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岗位制度实施办法》(豫教高〔2017〕124号)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2017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讲座教授人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在学校拟推荐设置省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岗位学科内推荐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候选人。每个学科设置一个省特聘教授岗位和一个讲座教授岗位,岗位设置应明确重点突破的研究方向和研究任务。同一岗位只能推荐1名人选;不得连续两次推荐同一岗位候选人,两次未通过评审的岗位候选人原则上不再申报。

学校拟推荐设置的省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岗位学科为:

材料加工工程、材料学、材料物理与化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有色金属冶金、理论物理、凝聚态物理、肿瘤防治、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肿瘤学、免疫学、内科学、药理学、妇产科学、神经病学、康复医学与康复技术、神经外科学、消化病学、外科学、肿瘤靶向药物研究、无机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分析化学、化学工程、考古学、中国史、水工结构工程、水文学及水资源、岩土工程、结构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作物遗传育种学、植物学、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矿物加工工程、世界史、公共政策、行政管理、流行病学与卫生统计学、翻译学学科、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工程力学、管理系统工程、图书馆学、机械工程、无损检测与光电传感器、化工过程机械、安全科学与工程、刑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法学理论、生物医学工程、科学技术史、美术学、中国古代文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药剂学、眼科学、新闻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神经生物学、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建筑设计及理论、计算数学、基础数学、国民经济学、儿科

以上学科相应岗位目前已有人员在岗且聘期未到的,不再进行候选人推荐。

二、人选条件

1.特聘教授、讲座教授人选应符合《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岗位制度实施办法》(附件1)规定的基本条件。

2.特聘教授人选的年龄要求为:截至2017年1月1日,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人选年龄不超过47周岁(1969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年龄不超过57周岁(1959年1月1日后出生)。讲座教授人选年龄不限,在海外教学科研一线工作。

3.已获聘国家“千人计划”、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省“百人计划”等其他重大人才计划,聘期内不再申报河南省特聘教授。

4.非现任校级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按照省文件精神,如为学校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须本人写出书面辞职保证书,报请学校党委同意,如其聘任为省特聘教授即免去其职务。

三、工作要求

1.加大引才力度。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通过直接招聘、师生传承、学术交流、专家推荐等多种渠道,从校外引进省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学校推荐的候选人中,直接从校外引进及近三年回国的人选至少占推荐人选的二分之一。

2.严把人选质量。各单位要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招聘遴选条件,严把人选质量条件,切实做到优中选优、宁缺毋滥。要增强人才安全和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对推荐人选学术道德、职业品德等方面的考察,做好引进人才过程中的法律、商业等风险评估、预防和处置工作。

3.严格推荐程序。申报候选人要认真、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空项、漏项。推荐单位应组织教授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遴选,择优推荐,并对推荐人选申报材料、学术道德和政治倾向情况进行严格审核,推荐单位党组织对所有推荐人选研究提出意见,严格掌握人选的政治标准。省内高校之间原则上不得选聘,如确有必要,需经候选人所在学校书面同意。

四、申报时间和材料要求

各推荐单位请于2017年11月19日当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将所有申报材料报送至高层次人才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高层次人才办公室邮箱:zzurcb@zzu.edu.cn。

需要报送的材料包括:

1.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候选人推荐报告纸质版1份(需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1份。需说明人选遴选程序、材料真实性审核、保密处理情况。从省内其他高校招聘特聘教授候选人的,需附上候选人所在高校出具的同意函。

2.单位党组织对所推荐候选人政治表现、师德学风等情况的书面意见纸质版1份,电子版1份。候选人如为学校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须本人写出书面辞职保证书,报请学校党委同意。

3.《2017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讲座)教授候选人推荐汇总表》(附件5)和《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讲座)教授候选人基本信息表》(附件6),纸质版各1份,电子版各1份。

4.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附件3)、候选人信息简表(附件8)和附件材料各5份;其中,附件材料包括证明材料和论文著作两部分,要求装订成册。候选人推荐表和附件材料请按照附件7《申报材料要求》进行填写和整理。电子材料转化为PDF格式文件,并需候选人登陆人才强校网络平台(网址:http://rcqx.open.ha.cn/)进行上传,填报时间:11月20-24日,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5.报送相关材料时,若涉及保密信息,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的有关规定,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

联系人:常老师

联系电话:(0371)67781087

邮箱:zzurcb@zzu.edu.cn

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7年11月13日

附件1:《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岗位制度实施办法》

附件2:《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候选人推荐表》

附件3:《河南省高等学校讲座教授候选人推荐表》

附件4:《2017年度学科领域分组目录》

附件5:《2017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讲座)教授候选人推荐汇总表》

附件6:《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讲座)教授候选人基本信息表》

附件7:《申报材料要求》

附件8:《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讲座)教授候选人信息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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