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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双学位教育2017年度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19日 信息来源:法学院

郑州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双学位教育2017年度招生简章

郑州大学法学院学科门类齐全,人才培养体系完整。法学学科是国家“211”工程三期重点建设学科、河南省一级重点学科,具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拥有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法学本科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法学院是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建设单位、国家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和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

法律是治理社会的基本工具,法学从大学诞生以来一直是社会科学中的显学,法律职业是高端应用型职业。目前,我国法学人才的培养存在结构性失衡:一方面,全国培养的法学人才总体数量有所过剩;另一方面,高端法律人才和适应特定领域需求的法律人才紧缺。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熟练掌握法学实践技能并且在某一领域有专业基础和突出优势的211或985高校毕业生,完全具有成为高端法律人才和紧缺人才的基础和潜质。郑州大学法学专业双学位教育就是为因应目前对高端法律人才和紧缺人才的需要而开设的。

一、培养目标

法学专业双学位培养掌握法学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熟悉我国法律法规,了解国内外法学理论发展及立法动态,熟练掌握法学方法和法务技能,具有运用法学理论、法学方法分析问题、管理事务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较强竞争力,适应国家法治建设需要的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

二、毕业标准

学生选修法学专业双学位,达到如下标准方准毕业:

1、知识标准。(1)系统学习并扎实掌握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制史、民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商法、经济法、国际法等法学主干课所覆盖的专业知识。(2)深化学习宪法、民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等主干课的主要制度和重要原理。(3)学习并掌握法学方法论。(4)全面了解我国各类法律工作部门立法、司法、执法、法律服务的业务工作环节及程序规则。(5)学习并掌握处理各类诉讼案件、仲裁案件、公证事务、非诉业务及其他方面利益分配、纠纷解决的证据规则及文书写作知识。

2、能力标准。(1)掌握和应用基本的技术手段和方法去发现、固化、应用证据,探究法律事实。(2)能够融会贯通,综合运用所学的法学知识、法学原理和法学方法分析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3)具备较强的法律文书写作能力。(4)具备较强的法律程序组织、程序参与能力。(5)掌握一定的法庭技术、辩论技巧,具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6)能够创造性的使用法学知识、法学原理和法学方法解决利益纷争。

三、专业方向

根据国家法治建设需要对高端法律人才和紧缺法律人才的需要,法学专业双学位教育设学术研究、知识产权、经贸法学和政府法治等四个专业方向。

1、学术研究方向主要面向哲学、文学、历史学、政治学、伦理学、教育学、经济学等类专业的本科生招生,为培养具有法学背景的学术硕士研究生或者具有其他专业背景的法学硕士研究生储备人才,为进一步的学术成长奠定扎实的专业基础。

2、知识产权方向主要面向理学、工学、医学、农学等类专业的本科生招生,培养具有复合专业背景、能够在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从事知识产权代理和管理的紧缺法律人才。

3、经贸法学方向主要面向经济学、管理学等专业类的本科生招生,培养能够在大中型企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律师事务所等从事合规业务、综合管理和民商事法务的高端应用型人才。

4、政府法治方向主要面向哲学、文学、管理学等类专业的本科生招生,主要培养能够在各级政府法制工作部门、政策法规部门、政策研究部门、执法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审计部门等从事立法、执法和监督工作的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

四、课程设置

法学专业双学位教育适应近年来高端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需求,重视法学基本理论教学,强化法律实务教学,针对学生职业发展开设专题课程并对学生进行职业指导,在课程设置上与之前相比作了较大调整,主要专业共享课程包括: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刑法总论、刑法各论、民法总论、民法分论、商法学、经济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国际公法、典型案例分析、法律文书写作、法庭观摩与模拟审判、法学前沿讲座、科研训练等。

除上述专业共享课程外,法学研究方向开设法哲学、中国法律思想史和西方法律思想史等课程,知识产权方向开设知识产权法总论、专利法、专利代理与诉讼实务等课程,经贸法学方向开设合同法实务、公司法实务、国际经济法等课程,政府法治方向开设立法学、公务员法和行政法实务等课程。

五、办学特色

法学院按照学校要求,始终坚持质量办学定位,形成了以下办学特色:

1、学院高度重视。根据《郑州大学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指导意见》,法学院高度重视法学专业双学位教育,主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和本科教学办公室主任担任班主任,加强对双学位教育的管理和服务。

2、师资水平高。为了保障法学专业双学位教育的人才培养质量,法学院选派工作认真负责、教学能力强、办案经验丰富、授课效果好并且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担任法学专业双学位任课教师,受到历届双学位学生的好评。

3、教学管理严格。法学专业在学校2015年专业评估中被评为优秀专业,法学院近年来连续被评为学校本科教学管理先进单位。近年来,法学院加强对双学位教育的质量管理,在课堂教学、考试考核、毕业论文等方面严格要求,对学风差、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实行淘汰制。

4、培养方案合理。法学专业双学位教育把教学重点放在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实践技能和法学方法等方面,力求在有限的学习时间内帮助学生打下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同时针对学生复合型专业背景的优势,为学生设计不同的职业发展方向。

5、学业指导体系完备。根据学生本专业和法学专业的知识联系,本着学生职业发展利益最优原则,法学院针对双学位学生建立包括专业教育、课程辅导、实习指导、办案指导、考研指导和就业指导在内的学业指导体系。

六、职业发展指导与服务

法学院开展法学专业双学位教育,重视学生的职业发展和就业指导,主要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

1、入学时开展专业教育。双学位学生入学时,法学院开展入学教育,介绍法学专业的培养目标、毕业知识要求和能力要求、课程设置和职业发展方向,帮助每名学生制定学习计划。

2、配备学业指导教师。法学院根据学生的主修专业和职业发展志愿,在入学第二学期为每名学生配备学业指导教师。

3、帮助联系实习单位。对于希望参加法学专业实习、联系实习单位有困难的学生,法学院相关部门与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政法机关、法律实务部门联系安排实习事宜。

4、提供考研指导与服务。法学类硕士研究生学历是高端法治人才的基础学历。根据教育部2017年工作要点,国家今年将探索建立法律硕士研究生与法律职业资格的衔接机制。法学院支持双学位学生攻读法学类的研究生,要求指导教师在方向选择、专家推荐、复习指导和复试指导等方面为学生提供指导与服务。

5、建立法学院双学位教育校友会。法学院办学历史悠久,是恢复高考后全国范围内拥有1977级法学本科毕业生的四个院系之一,30多年来培养了一大批优秀法律人才,校友遍布全国。在河南政法系统,各级各类部门都有法学院的校友担任领导和业务骨干。学生选修法学专业双学位,当然成为法学院的校友。法学院指导建立双学位教育校友会,密切校友之间的联系,并将其作为法学院校友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共享法学院人力资源优势。

七、教学安排

法学专业双学位的教学计划属于学校教学计划的组成部分,教学组织由法学院负责,单独开班,开课时间安排在周末或晚上。为支持学生认真学习主修专业的同时兼修法学专业,法学专业双学位灵活安排教学活动,通常每周安排一个晚上和双休日的一天,部分课程安排在暑假或寒假集中学习。

从2016级本科生开始,法学专业双学位教学计划分六个学期完成。其中,主要专业课程在第三、四、五、六学期完成,第七学期进行实践训练和科研方法训练,第八学期进行毕业论文的写作和答辩。

八、证书发放

学生在规定时间内修满法学双学位课程计划规定的学分,经法学院初审,报学校教务处审核合格后,颁发法学专业辅修证书和法学学士学位证书。

九、申请条件及须知

1、申请条件:学生申请修读法学专业双学位,应当符合《郑州大学普通本科生辅修专业与辅修学士学位管理办法》,其主修专业必修和限选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5以上,且无不及格记录。

2、招生计划:法学院双学位教育是国家级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覆盖范围。法学院致力于培养复合型高端法律人才,不以规模办学为目标。根据学校规定和本院的师资状况,法学院2017级双学位教育实行限额招生,招生计划100人,其中学术研究方向20人,知识产权方向30人,经贸法学方向30人,政府法治方向20人。

3、申请程序和时间:学生申请修读法学专业双学位,应于2017年5月8日至12日提交《法学院法学专业2017级双学位教育申请表》(见附件)和第一学期成绩单,《法学院法学专业2017级双学位教育申请表》的电子文本应于2017年5月12日前发送至zzusxw2017@126.com。

2017年5月13日至14日,法学院组织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考核,遴选成绩优异、综合素质高、承诺努力学习的学生接受法学专业双学位教育,确定拟录取的学生名单。未被录取的,法学院将及时告知提出申请的学生。

4、学费:根据学校规定,按每个学分80分收取学费,2016级学生修读法学专业双学位学费共6000元,分三个年度交清。

5、咨询服务:法学院定于2017年4月24日晚18:30在法学院办公楼2楼学术报告厅举行2017级法学专业双学位招生咨询会。如需了解更多情况,请向法学院本科教学办公室(法学院办公楼218房间)提出。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67739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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