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科技司关于协助提供审计资料的函》的相关通知

发布人:杨明 信息来源:人事处 发布日期:2020.09.11 阅读次数:558 [内部信息]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按照统一安排和部署,自2020年1月上旬起,审计署对教育部开展2020年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跟踪审计和2019年度预算执行、其他财政收支等情况的审计。为配合审计工作,现需要我校各单位及时、准确提供科研助理有关情况。请于9月11日18:00前将汇总好的《科研助理情况表》、《2019届-2020届毕业生科研助理情况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bk@zzu.edu.cn。

一、科研助理人员范围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进一步做好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技厅函[2020]23号)的规定,科研助理人员主要是指从事博士后、科研辅助研究、实验技术、技术经理人、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科研助理工作的人员。

二、现有科研助理人员统计

各有关单位(项目、课题组等)需对所聘用的科研助理进行统计,同时填报《科研助理情况表》,见附件一。博士后人员另行统计。

三、2019届-2020届毕业生科研助理情况统计

根据通知精神及要求,需要各单位(项目、课题组等)单独对2019届-2020届毕业生科研助理进行统计,并填报《2019届-2020届毕业生科研助理情况表》,见附件二。

四、工作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统计工作,按照时间要求及时、准确进行填报。

2、相关项目(课题组等)所聘用科研助理,应汇总至项目(课题组)所在学院(研究中心)等二级单位,由单位统一上报。

联系人:朱奎 67781730

附件一:《科研助理情况表》

附件二:《2019届-2020届毕业生科研助理情况表》

人事处

2020年9月11日

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20-09-30 12:5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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