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联合国难民署合作项目的遴选通知
发布人:杨明 信息来源: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发布日期:2020.08.21 阅读次数:1025 [内部信息]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与联合国难民署(以下简称难民署)签署的合作协议,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派优秀青年到难民署实习,想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资助规模
根据合作协议,资助人数一般每年不超过10人,具体由联合国难民署确定。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实习生:6-8个月(以录取通知为准)
3.实习岗位
难民署提供实习岗位,详见附件1。
4.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2020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选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和《2020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选派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2. 与难民署合作项目申请人,申请时须为国内或国外就读的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或国内/国外硕士、博士刚刚毕业者(一经录取,需在毕业一年以内开始实习)。符合条件的国内在职人员亦可申报。
3. 外语水平良好,精通英语,掌握国际组织使用的其他语言者优先。每个岗位要求略有不同,详见岗位需求。
4. 符合岗位的其他要求。每个岗位对专业背景等要求不同,详见岗位需求。
四、申请受理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9月1日-9月15日,请有意申报的申请人与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取得联系后,在此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报名按照《网上报名指南(合作项目)》和《应提交材料(合作项目)》在线提交申请材料。纸质版申请材料(一份)请于9月10日18:00之前提交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546。单位推荐意见请以word版形式发送到zzufao@zzu.edu.cn。
五、评审及录取
1.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申请人进行笔试和面试,确定候选人后向有关国际组织推荐人员名单。
2.难民署将对推荐人选进行审定,确认录取人员名单及岗位安排交国家留学基金委。
3.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难民署意见,确定奖学金获得者并录取。
联系人:丁锐 宋华章(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杜精益(研究生院)
联系方式:67780026 67780050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研究生院
2020年8月20日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20-09-30 12:5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