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科技厅项目绩效监督工作有关事项的要求

发布人:杨明 信息来源:科研院 发布日期:2016.06.24 阅读次数:2873 [内部信息]

校内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河南省科技厅2013-2015年科技专项整体支出绩效监督工作实施方案》(豫财监〔2016〕80号)的要求,财政厅拟定于6月27日组织开展郑州大学科技专项绩效监督现场核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事项说明如下:

1. 没有提交基础信息表的人员请尽快填写报送项目的基础信息表,由科研秘书汇总后发送。

2.附件中的项目(具体项目清单见附件1),请提供如下资料:

(1)项目资金到位、支出凭证,项目资金支出明细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文件等。

(2)项目申请书、可行性研究、预算书、合同任务书以及年度或中期报告、验收报告、总结考核等档案资料。

(3)项目管理制度文件,项目成果效益证明材料;

(4)以下3类项目在上述资料的基础上,还需提供以下具体资料:

产学研合作专项:合作单位经费到位凭证;合作协议、单位承诺书、有关会议纪要等;负责人与团队分工方案等;项目进度计划说明文件;合作单位项目产值、销售收入、净利润等核算报表,相关技术合同、缴税证明、财务报表,项目新增就业人员名单。

科技创新人才专项:科技创新人才获评为中原学者批文;培养人才与团队资质证书;研究报告、论文专利等证书;引进转化技术合同等。

优秀创新型科技团队:人才培养计划说明文件、项目工作计划、团队建设相关文件;成果知识产权归属与转化应用约定、计划等;实验场地证明、设备清单;团队名单及有关资质证书;研究报告、论文专利等证书;引进转化技术合同;培养人才与团队资质证书等;单位专利授权证书、获奖证书;团队承担项目缴税凭证、经济合同;团队承担项目带动就业人员名单。

(5)每个项目填写一份《科研团队和个人满意度问卷》。(附件2)

另外,工作组将根据情况,对有关科研场地、设备、等建设情况进行实物或实地抽查。

以上资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dg@zzu.edu.cn,纸质资料报送至科研院413房间。截止时间:6月28日下午17:00。联系电话:67781103(庄东刚)。

科学与技术研究院

2016年6月24日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20-09-30 13:4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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