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供中俄教育合作与交流情况的通知

发布人:张基建 信息来源: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发布日期:2014.06.18 阅读次数:972 [内部信息]

校内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提供中俄教育合作与交流情况的通知》〔教办外〔2014〕235号〕要求,请将对俄交流合作情况(统计表见教育厅文件)于2014年6月30日前提供给我处。

联系人:孟莉 67780026

邮箱:mengli@zzu.edu.cn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提供中俄教育合作与交流情况的通知》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4年6月18日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20-09-30 14:2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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