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国第十三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张基建 信息来源:党委宣传部 发布日期:2014.04.09 阅读次数:370 [内部信息]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全国第十三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的参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导向性、权威性、群众性。推荐的申报作品要体现“中国梦”的时代要求和人们追梦筑梦圆梦进程中的奋斗精神、奉献精神,体现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体现积极向上向善、求真求美求好,具有弘扬民族精神、凝聚爱国力量、展示时代进步、引领社会风尚的思想内涵。
二、申报工作具体要求
参评作品门类(共六项):戏剧、电影(包括动画电影)、电视剧(包括电视动画片、电视纪录片)、广播剧、歌曲、图书(包括文学类图书、通俗理论读物和少儿读物)。评选范围为2012年6月1日至2014年5月31日之间首次播映、上演、出版的作品。
参评单位要严格按照各项作品的申报要求,做好资格审定和申报工作。各申报单位须提供“五个一工程”作品申报表一式4份,提供每部(首)申报作品音像制品DVD或CD4套、图书每种4套(须同时提供图书出版综合报告4份)。
三、申报办法和时间
1、申报作品,原则上通过作者所在单位向校党委宣传部申报。
2、有关单位和个人请下载“申报表”,按表格要求如实填写,并将申报表格随同上述要求的相关材料一并上报。
2014年4月10日至4月14日为申报期。逾期未申报的作品,一律不得参评。
请各单位在申报期内将推荐的作品送至校党委宣传部。
郑州大学党委宣传部
201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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