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各机关单位学生助理工作情况的通知

发布人:张基建 信息来源:学生处 发布日期:2014.03.17 阅读次数:1190 [内部信息]

各用工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机关单位学生勤工助学岗位,更好的为广大师生服务,现请各单位上报所聘用学生助理的工作情况。学生处将对学生助理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抽查,请各单位负责老师填写《郑州大学机关单位学生工作情况》(见附件),并于2014年3月21日下午5:00之前将该表格送至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行政楼222房间)。如有其它问题请联系学生处勤工助学科:智钢 、寿好君,电话:67781115.

附:机关单位学生助理工资发放及考核办法

各单位负责老师:

机关单位助理每年三月份用工协议全部到期,自动解除聘用关系,各单位老师请在每年2月中旬关注校园网招聘通知,办理需要续签手续,不办理续签的岗位学生处将面向全校统一招聘。

机关单位学生助理实行双重考核(学生处和各机关单位同时进行考核),请各机关单位于每月20号将学生该月工作情况的考核报告交至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勤工助学科,我们将根据综合考核结果出具学生该月工资表。不上交考核报告的单位将不能发放本月工资。

学生处将在每月20号左右在校园网上发布关于发放学生该月勤工助学工资的通知,请各负责老师看到通知后通知学生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签收工资。(学生需本人携带学生证方可签收)

一个部门的学生一定要都按时签收工资才能保证工资的顺利发放,否则该月工资将无法报账,本月工资要由学生所在单位老师出具证明,方可进行补发。

每月勤工助学工资由学生处审核汇总后,上报至财务处,经省财政厅审批,工资将转入光大银行,光大银行进行代发。

每月勤工助学工资到账后,学生处将通过校园网发布通知,请各负责老师通知学生进行查收,因卡号、姓名等原因未到账的,请在发布通知后10天之内填写《郑州大学错账修改表》,并将表格送至郑州大学勤工助学服务中心(荷园7号楼南边三层小楼2楼)。学生处将进行统一修改。

机关单位勤工助学助理由学生处统一管理,未在学生处进行备案私自上岗的学生将无法发放勤工助学工资。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20-09-30 14:3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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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年03月17日 信息来源: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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