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刘超 信息来源:教务处 发布日期:2014.02.07 阅读次数:1134 [内部信息]

校内各相关单位和成果主持人: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14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师[2013]14号)、《关于做好2014年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推荐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4〕5号) 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高等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教高〔2014〕66号)文件精神,我校决定开展2014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我校2014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范围限定在2011年和2013年两次评审确定的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和一等奖。(名单见附件1和附件2)

二、推荐名额

根据教育厅分配给我校的推荐指标,此次推荐国家级教学成果奖7项。

三、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的具体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开展2014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师[2013]14号)要求执行。

四、申报材料

申报2014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须提交《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请书》一式16份,申请书可在教育部《关于开展2014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师[2013]14号))中指定的网站下载,)其他成果申报材料(教学成果报告、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应合装成册)1份,请于2014年2月11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将上述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管理办公室(综合管理中心235房间),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67781092,67783139。

五、推荐评审

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着重考察成果的适用性、创新性、导向性和示范性。在同等水平情况下,向一线教师倾斜,优先推荐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和实验实践教学的教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所取得的成果。

开展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推荐工作,是巩固人才培养在高校中的中心地位,调动广大教师积极性,深化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工作。各相关院系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要求认真做好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推荐工作。

教务处

2014年2月7日

附件1:2011年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和一等奖名单

附件2:2013年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和一等奖名单

附件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高等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20-09-30 14:3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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