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校区集体户口人员换发居民身份证的通知

发布人:张基建 信息来源:保卫处 发布日期:2014.02.21 阅读次数:2237 [内部信息]

新校区辖区沟赵派出所通知,户籍已迁入新校区集体户口册的师生员工均需换发新居民身份证。自即日起,请户口已迁入我校新校区集体户口的师生员工持工作证、学生证及原身份证,在每周一至周五的工作日内到沟赵派出所办理换发新居民身份证。

办理提示:

1. 因身份证换发过程中需现场照相及个人信息采集,故所有换发身份证人员须本人到派出所现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

2. 身份证换发只是户口地址变更为新地址,其它身份信息不改变,不会对与身份证号相关的证卡及注册信息产生影响。

3. 沟赵派出所地址:石楠路与金菊街交叉口向北50米路西。

望广大师生员工相互转告,尽快办理,以免给个人生活和学习、工作造成不必要的影响,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14年2月21日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20-09-30 14:3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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