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张基建 信息来源:校医院 发布日期:2014.02.21 阅读次数:2109 [内部信息]
由于2014年度学生参保信息未从医保中心及时返回,导致2014年1月1日—7日我校参保学生在校内医院就诊时医保无法正常使用。经研究,在此时间段内发生的校内医疗费用,凭发票、医保卡、医保本可按照《郑州大学参加郑州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门诊医疗统筹实施原则(试行)》文件的精神予以统一报销。
报销时间:2014年3月19日、20日、21日。
(上午9:00 — 11:30、下午2:00 — 4:30)
报销地点:新区校医院三楼财务科
报销对象: 2014年1月1日至7日在校内医院就诊的参保学生。
郑州大学医院
2014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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