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医院关于寒假期间保护健康预防传染病温馨提示

发布人:张基建 信息来源:校医院 发布日期:2013.12.26 阅读次数:768 [内部信息]

亲爱的同学们:

愉快的寒假生活即将开始了,为了使同学们能在健康、快乐、祥和、文明的氛围中欢度寒假生活,远离疾病,校医院特别提醒同学们在寒假期间注意以下几点:

1、冬春季是以呼吸道为主的传染病高发及流行季节,尤其是当前世界范围的流行性感冒和肺结核较多发。应尽量避免参加集会或群众性的活动,减少在密闭场所停留的时间;外出时,应戴口罩,以减少感染机会。居室宜勤开窗通风,衣服被褥宜常洗晒。

2、为有效预防艾滋病、乙肝等传染性疾病,希望同学们洁身自好,远离毒品,杜绝不安全性行为。身体不适要及时到正规医院就诊,以免贻误病情。

3、按时离校,出发前带足御寒的衣物及水果食物等,火车上不要食用不卫生的食物。

4、寒假期间,科学安排作息时间,做到生活有规律,避免假期期间暴饮暴食和通宵不眠,致使身体抵抗力下降而患病。

5、加强营养,参加适当体育锻炼,注意饮食卫生、个人卫生、心理卫生和居住环境卫生,户外活动要注意防寒。

6、参保学生寒假期间在户籍所在地住院享受大学生医保待遇,可先行垫付住院费用,待开学后到郑州市医保中心进行报销。报销需提供材料:医保卡、住院发票、住院病历复印件、出入院证明、诊断证明、每日清单、费用明细、放假证明。(其中住院病历复印件、出入院证明、诊断证明需要加盖就诊医院公章)

在非户籍所在地住院,符合异地转诊规定的可享受医保待遇;不符合异地转诊规定的,费用将不能报销。

郑州市医保中心电话:0371-67880245,地址:郑州市伏牛路和陇海路交叉口东北角。

最后,祝同学们身体健康,寒假、春节愉快!

郑州大学医院

2013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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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年12月26日 信息来源:校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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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年12月26日 信息来源:校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