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张基建 信息来源:财务处 发布日期:2013.12.09 阅读次数:1715 [内部信息]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校内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请2013年及以前年度未完成校内专项项目的单位,尽快按照项目支付进度安排支出,同时清理各种暂付款并做好结项准备工作。预算年度结束后,学校将按照《郑州大学校内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及《郑州大学校内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文件要求进行清理,并对校内专项资金项目进行绩效评价,请各单位积极配合。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3年12月9日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20-09-30 14:3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