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张基建 信息来源:学生处 发布日期:2013.10.17 阅读次数:1085 [内部信息]
校内各勤工助学用工单位:
为完善勤工助学学生信息数据库,请各勤工助学用工单位填写《勤工助学学生信息统计表》,于10月22日前送至学生处勤工助学科(行政楼222室),同时将电子表发送至qgzx@zzu.edu.cn。同时为规范学生助理管理与考核,请各用工单位关注以下事宜:
1、学校机关单位学生助理一般在每年3月份集中换岗,换岗后工作期限为一年。在工作期间,如果需微调学生助理,请提前与学生处联系,由学生处统一安排学生上岗。未经学生处备案的学生助理不能发放工资。
2、各用工单位如临时需要学生助理,请提前与学生处联系,申报备案后再安排勤工助学劳动。
3、为规范勤工助学管理,已将各单位学生助理组建成一个管理区,总区长由学生处选拔学生担任。请各用工单位指定一名学生负责人作为本单位学生助理的组长,便于开展学生助理工作考核、工资发放等日常工作。
4、一般在每月25日至次月2日之间汇总本月勤工助学学生考核情况,安排勤工助学学生签发工资。请各单位学生负责人及时关注校园网通知,并组织本单位学生助理统一签收。如有学生未按时签收,会影响到本单位所有学生的工资发放。
5、请各用工单位安排1名老师负责本单位学生助理的管理与考核,每月将学生助理的考核情况反馈给学生处。
6、勤工助学是开展实践育人、劳动育人的有效平台,请各用工单位负责老师严格管理、考核学生的工作情况,使同学们在工作中得到锻炼。
如有其他问题,可联系学生处。
联系人:智钢 寿好君 电话:67781115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20-09-30 14:4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