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省级教学成果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刘超 信息来源:教务处 发布日期:2013.09.27 阅读次数:1538 [内部信息]
校内各相关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为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教高﹝2013﹞831号)精神,我校决定开展省级教学成果奖励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省级教学成果奖,重点奖励具有创新性和推广应用效果好的成果。各单位组织推荐的成果应能够针对当前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中面临的突出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法,实施效果显著,具有创新点和应用推广效果。
二、凡申报本次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教学成果,必须是2011年以来完成并且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通过省级鉴定的教学成果(通过省级鉴定的项目见附件1)。
三、严禁弄虚作假,成果完成人必须是成果的主要实际参与者。
四、个人作为成果主要完成人申报的成果不得超过2项,作为主持人的成果限报1项。
五、本次省级教学成果奖实行限额推荐办法。学校将成立专家评审组,对申报成果进行认真的评审,择优推荐参加省级教学成果奖的评审。
六、推荐本次教学成果奖,须提交《河南省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和反映该成果的总结(各一式四份)、省级教育教学成果鉴定证书(一式三份,复印件)、反映该成果的支撑材料(一份),教学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一式两本或两套)。
请各单位于10月9日17:00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管理办公室(综合管理中心235室),每项成果材料单独装袋,并将《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袋的两面。逾期不报送者,视为弃权。
联系电话:67781092
电子信箱:jiaoyan@zzu.edu.cn。
附件:1.通过省级鉴定的项目名单
2.《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教高﹝2013﹞831号
教务处
2013年9月26日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20-09-30 14:4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