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郑州大学“优良学风课堂”的通知

发布人:刘超 信息来源:学生处 发布日期:2013.09.27 阅读次数:1557 [内部信息]

各院(系):

为了贯彻落实《郑州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优良学风课堂建设的通知》(郑大党学字【2013】8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我校学风建设,强化课堂纪律,提高教师讲课的积极性,学生处将组织开展郑州大学“优良学风课堂”评选活动,现就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郑州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课堂

二、评选内容

课堂纪律、课堂文明、课堂氛围、仪容仪表、教室卫生等

三、评选程序

(一)院(系)初评

1、9月23日—10月18日为初评阶段,各院(系)要成立“优良学风课堂”评选小组,积极宣传“优良学风课堂”的评选内容,营造良好的的教风学风。

2、各院(系)“优良学风课堂”评选小组应参照《郑州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优良学风课堂建设的通知》(郑大党学字【2013】8号)和“优良学风课堂”评选细则(见附件一)的具体要求,对本院(系)学生课堂进行评比,按照规定格式推选1个(1000人以上的院系推荐2个)“优良学风课堂”(见附件二)。

3、各院(系)于10月18日下午17:00前将下列资料加盖院(系)公章后报送至学生处学生管理科:

(1)郑州大学“优良学风课堂”推荐表,电子版同期发送至xsc67781112@163.com;

(2)院(系) “优良学风课堂”评选小组抽查的学生课堂评分表(见附件三)。

(二)学校终评

1、10月19日—11月1日,学生处将从各院(系)抽调辅导员、主要学生干部组成“优良学风课堂”评选小组,通过深入课堂的方式对各院(系)推荐的“优良学风课堂”进行不定时评比检查,并进行综合打分,最终确定郑州大学“优良学风课堂”。

2、学生处将开展“优良学风课堂在行动”活动,将各评选小组“优良学风课堂”检查结果及时公布。

四、工作要求

各院(系)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优良学风课堂”的初评工作,并以此次评选为契机,狠抓课堂学风建设,为我校创建高水平大学而努力。

附件一:郑州大学“优良学风课堂”评选细则

附件二:郑州大学“优良学风课堂”推荐表

附件三:郑州大学“优良学风课堂”评分表

学生处

2013年9月26日

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20-09-30 14:4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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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年09月27日 信息来源: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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