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高等学校贵重仪器设备年度效益评价报表的通知
发布人:张基建 信息来源:国有资产管理处 发布日期:2013.09.16 阅读次数:560 [内部信息]
校内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今年列入教育部考核的仪器140台(40万元以上03类仪器),分别属于化学与工程学院(30台)、物理工程学院(21台)、水利与环境学院(5台)、土木工程学院(2台)、化工与能源学院(11台)、模具中心(13台)、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台)、一附院(4台)、基础医学院(5台)、公共卫生学院(8台)、药学院(4台)、信息工程学院(3台)、生命科学学院(1台)、高温所(7台)、激光室(2台)、机械学院(4台)。请以上单位到国资处领取有关资料,2013年9月26日前将贵重仪器设备年度效益评价表盖章后报送到国资处。
联系方式: 67781568 13633831167 王仁荣 新区综合管理中心569室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3年9月16日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20-09-30 14:4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