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组织开题的通知

发布人:张基建 信息来源:社科办 发布日期:2013.09.17 阅读次数:799 [内部信息]

校内各有关院(系):

为贯彻落实全国社科规划办加强项目管理的有关通知精神,提升我校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研究质量,2013年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即日起组织开题报告会,以进一步梳理研究思路,扎实推进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研究。请有关院系、各位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认真做好项目开题的组织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题的范围

2013年度我校获准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二、开题的组织与要求

1、开题报告会由各项目负责人所在院(系)负责组织。需邀请1~3位副教授以上职称、本项目组以外的同行专家到会指导并签署意见,科研院长(主任)必须参与开题报告会。

2、各项目组应于2013年10月30日前完成开题报告会。具体时间、地点由各项目组与院(系)商议确定,并提前告知社科办。

3、开题报告结束后,项目负责人须填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开题报告》(见附件),A4纸打印,左侧装订,一式2份(1份报社科办,1份由院系保存),经所在院(系)签署意见后,于11月10日前报送社科办备案,同时发送电子版到社科办邮箱。

三、全国社科规划办的有关通知

1、《关于认真审核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材料的通知》(http://www.npopss-cn.gov.cn/n/2013/0912/c219469-22900951.html)。

2、《关于加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阶段性成果审核的通知》(http://www.npopss-cn.gov.cn/n/2013/0319/c219469-20837586.html)。

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修订)》(http://www.npopss-cn.gov.cn/n/2013/0520/c219469-21542021.html)。

联系人:白智伟

联系电话:67781808

电子邮箱:sk@zzu.edu.cn

附件: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开题报告

社科办

2013年9月17日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20-09-30 14:4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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