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科技厅2013年河南省科技开放合作项目的通知
发布人:张基建 信息来源:科研处 发布日期:2013.06.17 阅读次数:1574 [内部信息]
校内各有关单位:
接科技厅通知,2013年河南省科技开放合作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支持我校各科研团队和科研平台与省外(含国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合作开展的科技研发或成果转化项目。
二、申报项目应具备条件
(一)项目符合产业、技术政策,属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创新急需的关键技术领域。
(二)项目技术先进,其实施对我省相关领域关键技术突破、产业技术升级、高新技术产业化等方面意义重大,能够显著提高相关领域的创新能力。
(三)项目产业化前景广阔,预期有比较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四)项目以实施单位投入为主,投资结构合理。
(五)项目应有明确的实施期限和具体可考核的绩效目标,一般项目实施期不超过2年,重点以上项目不超过3年。
(六)同一项目已获得省科技经费支持的,严禁重复或变相重复申请。本计划立项支持项目的主持人,要对2011年以来已承担省财政支持的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包括各类科技计划、扶持企业自主创新、工业结构调整、企业技术改造、部门预算专项资金支持的研发项目等)情况进行报告,并区别情况提供相关资料:所承担项目已经完成的,请提供结项或验收证明;项目正在实施的,要对该项目与本次申报项目之间的联系和区别做出具体说明,并请提供原项目申报书。未如实报告已承担项目情况的,经查实后,一律按重复申报处理。
三、申报单位应具备条件
(一)应有由副高以上(含副高)职称人员领衔的研发队伍,建有市级(含市级)以上研发中心或者对外合作平台,具有长期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具备联合研究或开展成果转化的能力。
(二)双方单位有实质性合作,主要进行合作研发、合作转化、引进技术成果的项目,合作特色要鲜明、有合作协议、已开展实质性合作。合作方技术优势突出。合作成果知识产权明晰。
(三)申报单位已承担省财政科技资金支持的项目,截止本次项目申报时逾期未结项或应验收未验收的,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四、申报材料
(一)《河南省科技开放合作项目申请书》【含附件,主要有合作协议书(含技术合同额)、技术情况证明文件(包括科技奖励证书、查新报告、检测报告、专利证书或其他技术权益证明等),所有附件材料与申请书装订成一本】;
(二)《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申报书》及其附件;
(三)《2013年度河南省科技开放合作项目经费预算申报汇总表》;
(四)《2013河南省科技开放合作项目汇总表》。
有关申报材料格式可登录河南科技网(http://www.hnkjt.gov.cn)和河南省财政厅科技项目经费管理系统(http://www.hncz.gov.cn:9012/xmgl)下载。
《河南省科技开放合作项目申请书》(6份)
《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申报书》(1份)分别装订
《2013年度河南省科技开放合作项目经费预算申报汇总表》(一式3份)、《2013河南省科技开放合作项目汇总表》(1份)及所有材料电子版一并报送。
(五)项目预算实行网上申报。各项目申报单位通过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系统(http://www.hncz.gov.cn:9012/xmgl,具体操作见网页内“操作说明”栏),经市、县财政、科技部门(或省直主管部门)网上审核和报送。
请务必于6月20日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提交到科研处528房间。《2013年度河南省科技开放合作项目经费预算申报汇总表》和《2013河南省科技开放合作项目汇总表》由院系汇总提交。
联系人:庄东刚
联系电话:67781103
电子邮箱:zdg@zzu.edu.cn
附件:1.河南省科技开放合作项目申请书
2.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申报书
3.河南省科技开放合作项目经费预算申报汇总表
4.河南省科技开放合作项目汇总表
科研处
2013年6月17日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20-09-30 14:5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