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省教育厅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著作资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人:张基建 信息来源:社科办 发布日期:2013.05.27 阅读次数:677 [内部信息]
校内各相关单位:
现将2013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著作资助项目(以下简称“著作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和申报条件
1.著作资助项目的资助范围:
(1)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
(2)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
(3)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文献研究、译著和工具书,不含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
2.著作资助项目的对象和条件:
(1)著作资助项目的资助对象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的在编在岗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且能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申报项目必须已完成研究任务,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已与国内权威出版社(目录见附件)签订出版合同并确定出版的书稿(著作)也可申报。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可申报优秀著作资助项目:
(1)已得到任何单位或部门研究资助和出版资助的成果;
(2)申请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
(3)所报成果为近5年(2008年1月1日以后)答辩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
二、申报办法和申报要求
1.本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郑州大学、河南大学各推荐项数不超过4项,其他本科学校不超过2项,高职高专1项。
2.纸质《申请评审书》一式7份、按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项目申请书》,所申报的课题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指不能用纸质呈现的)成果1套。
3、于5月31日报送至社科办209房间,同时提交相关材料电子版。
三、出版要求 评审确定的优秀著作资助项目的最终成果采取以下两种方式资助出版:
1、由教育厅联系省内出版社统一出版。
2、已与国内权威出版社签订出版协议并确定出版者,由教育厅给予资助出版。
3、所有成果均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著作资助项目”字样,否则不予资助。
社 科 办
2013年5月27日
附:河南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著作资助项目申请书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20-09-30 14:5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