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教育厅2012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人:张基建 信息来源:社科办 发布日期:2013.03.19 阅读次数:1313 [内部信息]
校内有关单位:
现将申报2012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1、2012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在国内学术刊物和报纸上公开发表的论文、正式出版的著作,被地厅级(含地厅级)以上党政机关(不含机关职能部门)采用且应用价值较高的调研报告。
2、第一作者为我校在编在岗的教师和研究人员且署名单位为郑州大学。
3、本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限按以下25个学科申报:(1)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情报文献学;(19)教育学;(20)体育学(21)心理学;(22)统计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5)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4、有下列情况者,不具有申报资格:(1)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研究成果者; (2)著作权存在争议者;(3)申报材料、程序不符合申报规定者。
5、在港澳台和境外出版、发表的成果,各种音像、工艺美术类制品,暂不受理申报。已获得2012年以来省级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由院系审核后集中统一报送,每人限报一项。
1、《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请书》一式2份。可从“河南省高校社会科学研究信息网”下载,网址:http://sk.haedu.gov.cn/
2、著作类成果、论文类成果报送原件1份。调研报告类成果报送调研报告和被党政机关采用情况证明材料各1份。
3、评审材料不退回。
4、申报者须将成果申报材料装入档案袋内,并标明:成果名称、所属学科、申报人姓名、申报单位。著作类成果、论文类成果还应在原件封面上标注申报者姓名和单位。
5、申报评审费100元。
6、申报材料于2013年3月28日报社科办。
7、联系人:张健 电话:67781213
2013年3月19日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20-09-30 15: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