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张基建 信息来源:人事处 发布日期:2012.11.20 阅读次数:6879 [内部信息]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完善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豫办[2010]3号)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豫人社[2010]141号)文件精神和省人社厅安排,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本次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升适用于经省人社厅审批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本次岗位等级晋升是指具有正高职称的晋升专业技术3级岗位,具有副高职称的晋升专业技术5、6级岗位,具有中级职称的晋升专业技术8、9级岗位,具有初级职称的晋升专业技术11级岗位。
二、专业技术等级岗位晋升的原则
1.专业技术等级岗位晋升和聘用要坚持分类管理、按岗聘用、竞争上岗的原则,坚持公开、公正、竞争的原则。
2.岗位等级晋升原则上实行逐级晋升。业绩特别突出的,在符合年限条件前提下可越级晋升。
三、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升条件
1、年限要求。晋升专业技术3级岗位的,须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及以上;晋升专业技术5级岗位的,须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6年及以上;晋升专业技术6级岗位的,须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及以上;晋升专业技术8级岗位的,须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6年及以上;晋升专业技术9级岗位的,须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及以上;晋升专业技术11级岗位的,须聘任初级专业技术岗位3年及以上。
2、基本条件及聘用条件:须符合《郑州大学岗位设置与首次聘用实施办法》(校人事[2010]15号)规定的条件。
3、其他条件:须符合各院系自己设定的聘用条件,但不得低于学校规定的基本条件及聘用条件。
四、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计算办法
1、3级岗位由各院系按照条件推荐,学校统一评审。
2、其他等级岗位由各院系以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的实有人数按照结构比例计算,补充晋升,有空岗则可以晋升,无空岗不能晋升。2012年新进人员未首聘的,不计算在实有人数内。
3、高校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副高级教师岗位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中级教师岗位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初级教师岗位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4、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副高级岗位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1:4:5,中级岗位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初级教师岗位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五、时间安排
11月21日——11月23日 各单位将本单位岗位设置情况、空缺情况、拟晋升岗位等级、数量及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升条件报学校人事处审核。
各单位报送材料:
1.郑州大学各单位岗位设置情况统计表
2.高校教师岗位聘用统计表
3.其他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情况统计表
4.单位报告(需包括按比例计算的空岗情况、拟晋升岗位等级、数量及单位岗位等级晋升工作小组组成人员)
5.各单位自己设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升条件
11月29日——12月9日 各单位公布岗位,接收个人报名,并组织竞聘,推荐人选。
12月10日——12月12日 学校接收各单位报送材料。
附表:1.郑州大学各单位岗位设置情况统计表
2.高校教师岗位聘用统计表
3.其他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情况统计表
4.郑州大学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升人员情况汇总表
5.郑州大学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升申报表
人事处
2012年11月19日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20-09-30 15:1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