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2年下半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和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的通知

发布人:张基建 信息来源:社科办 发布日期:2012.08.28 阅读次数:716 [内部信息]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的有关通知精神,2012年下半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和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校内各有关院系、单位精心安排、认真组织,积极推荐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后期资助项目

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成果不属于基础研究类学术专著,包括:非学术研究的通俗读物,应用性研究成果,论文及论文集、研究报告、教材、软件,译著,等等;

(2)成果完成不足80%;

(3)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通过后不满2年,或虽满2年但未作较大修改(以博士论文或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的成果申报后期资助项目,须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并附详细修改说明);

(4)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5)推荐意见不符合要求;

(6)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已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7)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出版基金项目、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教育部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含子项目)、教育部后期资助项目、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课题的成果;

(8)申请人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尚未结项;

(9)不同意由全国社科规划办统一安排出版;

(10)成果距上次申请未立项不足一年。

2. 其他申报条件请按《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暂行)、《2012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公告》和《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问答》的相关要求执行。

二、关于中华学术外译项目

1. 中华学术外译项目主要资助研究当代中国以及中国传统文化的我国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翻译及在国外的出版。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在国外已经出版,或受到“中国图书对外推广计划”、“中国文化著作对外翻译出版工程”资助的成果。

(2)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尚未结项者。

3. 其他申报条件请按《2012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公告》和《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问答》的相关要求执行。

三、申报时间

1. 请各院系、单位于9月18日前及时报送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 其他未尽事宜,请登录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查询。

联系人:白智伟

联系电话:67781808

电子邮箱:sk@zzu.edu.cn

社科办

2012年8月27日

附件:1、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信息登记汇总表

2、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汇总表(同行专家推荐申报)

3、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汇总表(出版社推荐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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