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通知

发布人:张基建 信息来源:社科办 发布日期:2012.08.06 阅读次数:1284 [内部信息]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提高项目完成质量,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省教育厅将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超期未完成项目进行集中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

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设立规划项目(重点规划项目、一般规划项目)、青年项目和专项任务项目。研究成果为研究报告、论文的完成时限一般为1年,著作一般为2年,重点规划项目的完成时限一般为2年。若有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但不超过1年。据此,本次项目清理的范围是:2010年及之前批准立项的所有未申请结项、申请结项未通过或经批准延期结项的项目。

二、要求

1、2010年批准立项的所有未申请结项、申请结项未通过或经批准延期结项的项目,2009立项的经批准延期结项的重点项目和以著作形式结项的其他项目,请按照材料报送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结项材料。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项目,由项目责任人填写《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变更申请表》(见附件3),详细说明延期理由及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取得的阶段性重要成果,并作出具体完成时间的承诺,经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报教育厅社科处审定。延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年,到期仍未完成者将予以撤项。

2、2009年之前获准立项仍未完成且未批准延期的项目、此次清理未按规定时间及程序申请结项的项目一律予以撤项。凡被撤销的项目,有经费支持的,由项目责任人所在学校负责追回已拨付经费,用于本校自选课题立项;被撤销项目责任人两年内不得申报教育厅社科研究各类项目。

三、报送

1、除著作、论文原件外,其他材料要一起装订成册。报送的材料包括:

结项形式为论文的报送下列材料:

(1)项目申报时的《申请评审书》复印件3份。

(2)《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审批书》(见附件2)3份。

(3)论文原件1份(审验后当场退还),复印件3份。

结项形式为著作的项目报送下列材料:

(1)项目申报时的《申请评审书》复印件3份。

(2)《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审批书》3份。

(3)著作原件1份(审验后当场退还),著作的封面、版权页、目录、后记复印件3份。

结项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项目报送下列材料:

(1)项目申报时的《申请评审书》复印件3份。

(2)《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审批书》3份。

(3)研究报告打印件3份。

(4)《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专家鉴定意见表》(见附件1)原件或采用部门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2份。

研究报告电子版(Word格式)需于2012年8月15日前发至sk@zzu.edu.cn,邮件及附件主题:院系+姓名+项目批准号。省教育厅将统一进行检测查重,重合率30%以上者不予结项。2012年6月申请结项因重合率过高未通过审核的项目申请二次查重需交100元查重费用。

2、相关表格请上(网址:http//sk.haedu.gov.cn/)下载。

3、纸质材料将于8月23-24报送社科办209房间时间。

4、联系人:张健 电话:67781213

社 科 办

2012年8月6日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专家鉴定意见表

2.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审批书

3.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变更审批表

4.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统计表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20-09-30 15:18:02

上一条:关于申报国家社科基金第二批学术期刊资助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

关闭

关于清理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06日 信息来源:社科办
11

关于清理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06日 信息来源:社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