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三批)的通知

发布人:张基建 信息来源:社科办 发布日期:2012.06.26 阅读次数:1015 [内部信息]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的有关通知精神,201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三批)现已公开招标,请有关院系、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数量和资助强度

本批重大项目共发布101个基础类招标选题,每个招标选题原则上只确定一项中标课题,重大考古发掘报告视投标和评审情况拟资助5-10项。资助强度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为每项60万-80万元。对于研究周期长、经费投入大、带有工程性质的重大选题,可单独编制经费预算;如获中标,将根据研究进展情况和完成质量,经专家评估合格后予以滚动资助。

二、投标资格要求

1.首席专家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首席专家只能为一名。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项目、国家出版基金项目以及其他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的课题负责人,不能作为首席专家参加本次投标。

3.首席专家只能投标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只能参与一个投标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课题。

4.投标重大考古发掘报告的首席专家须具有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考古发掘领队资质证书。

三、投标课题要求

1.除重大考古发掘报告外,须按发布的选题研究范围(附后)投标,自选课题不予受理。重大考古发掘报告主要资助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批准的田野考古发掘资料的整理研究、标本检测分析、考古报告出版等,具体题目自行拟定。

2.本次投标须按照新修订《投标书》(2012年6月版)的规定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填报以前版本无效;《投标书》文本要简洁、规范、清晰,不加附件。

3.投标课题要突出研究重点,体现有限目标,课题设计不宜过于宽泛,避免大而全,子课题数量一般不超过5个;大型文献典籍整理、丛书编纂等规模较大的课题,可根据实际需要设计子课题数量。

4.项目完成时间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应在5年左右完成,部分研究任务艰巨、规模较大、周期较长的课题可分期完成,完成时限不做统一规定。

四、投标纪律要求

1.投标者要严格遵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如获中标,一律撤项,首席专家5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2. 子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子课题负责人必须在《投标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如获中标,子课题负责人一般不得变更。

五、材料报送

1.投标者请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第三批)投标书》。《投标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我校申报时间截止到2012年8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报送的材料包括:(1)审查合格的纸质《投标书》一式8份;(2)每项《投标书》的电子文本1份(请用WORD文件格式制作);(3)投标材料汇总清单1份。

3.其他未尽事宜,请登录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查询(www.npopss-cn.gov.cn)。

联系人:白智伟

联系电话:67781808

电子邮箱:sk@zzu.edu.cn

附件:1、201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三批)招标选题

2、201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三批)投标书

2、201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三批)投标材料汇总表

社科办

2012年6月26日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20-09-30 15: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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