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张基建 信息来源:学生处 发布日期:2012.03.31 阅读次数:4394 [内部信息]
各院(系):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就清明假期学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院(系)在放假前,要对本院(系)学生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严禁组织学生外出旅游,提高学生的自我安全防范意识,尤其注意交通安全、人身安全、防骗防盗;要制订相应的安全应急预案,确保返乡、返校学生的安全与稳定。
2、各院(系)要在放假前对学生宿舍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确保学生宿舍的安全,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3、假期外出学生应及时将去向告知其父母和辅导员。
4、各院(系)要对留校学生加强管理,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每天按时清点人数,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学生处值班室,值班电话:67783318。
5、要加强对各类讲座、论坛的管理,学生举办各类讲座、论坛需经学校审批后方可进行。
学生处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20-09-30 15:28:45